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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委员会文件石油青党2016114号关于印发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油田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和青海油田公司党委巡视工作规定,制定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油田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油田公司党委一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党委办公室2016年11月18日印发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油田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单位配合油田公司党委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
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党组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和青海油田公司党委巡视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被巡视单位配合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第四条被巡视单位的干部群众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第二章协调配合第五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在接到巡视告知后,应当指定巡视工作联络负责人和1-2名联络员,负责与巡视组进
3、行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被巡视单位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在巡视组进驻前通报巡视组,并报油田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备案。第六条被巡视单位在接到巡视告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筹备巡视工作汇报会及其他有关会议;(二)按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三)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巡视工作;(四)做好其他配合、协调工作。第七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巡视组进驻后,负责以下工作:(-)与巡视组组长商定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二)主持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并对配合巡视工作
4、提出要求。第八条被巡视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油田电视、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时间安排以及与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接待地点)等具体情况。公布内容事先应当经巡视组组长审核。第九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协助巡视组开展以下工作:(-)组织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二)按巡视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三)配合巡视组开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四)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巡视组做好对专业性较强或者重要问题的了解工作;(五)巡视组需要协助的其他工作。第十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
5、问题。第十一条被巡视单位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巡视组的要求提供开展巡视工作所必需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第十二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应当及时将下列情况向巡视组通报:(-)拟召开的党委会、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厂长(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及拟举办的重大活动;(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案件等涉及重大影响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被巡视单位管理的干部被立案查处或者拟对重要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况;(四)拟作出的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五)其他需要向巡视组通报的重要情况。第十三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相
6、关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通报巡视组。被巡视单位对向巡视组反映问题的集体上访事件,在听取巡视组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巡视组。第十四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被巡视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及时向巡视组反馈。第三章整改落实第十五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被巡视单位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办报油田公司党委巡视工
7、作领导小组,并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30天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第十六条除涉及单位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整改情况应当在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公布。第十七条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受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第十八条被巡视单位对巡视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可向巡视办公室作出说明,也可以直接向巡视领导小组反映。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九条被巡视单位要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不得赠送礼品、礼金,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为巡视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参加庆典、剪彩等活动,不得安排高消费
8、娱乐健身活动。第二十条被巡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五)对反映情况的职工群众以及巡视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第二十一条被巡视单位对巡视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巡视领导小组或巡视办公室反映,也可以直接向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反映。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利用巡视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纪委监察处商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解释。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