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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办(2023)35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保函形式等额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的方式,合理释放预售监管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以政府应付款盘活预售监管资金。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统筹解决政府欠款问题。对于房地产企业正常销售
2、的项目,根据当地政府应付款确认情况,结合在建项目预售监管资金余额、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可售货值等因素,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依法确认的政府应付款金额为上限,盘活企业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材料款等,支持企业资金周转。政府应付款盘活预售监管资金工作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需跨县(市、区)盘活资金的,由领导小组组织应付款所在地政府、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发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统筹推动预售监管资金盘活工作。(三)探索实行同区域、同项目统筹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对于同一区域内项目、同一项目内工程,重资产项目可差别化统筹使用预售监管资
3、金。对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企业,可适当下浮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综合考虑各项目销售情况、形象进度、剩余货值、市场前景、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确保各项目预售资金安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稳定充足的前提下,在中心城区内(不含淮阳区)、同项目内可以统筹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统筹使用的预售监管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原则上直接转入施工单位账户。二、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3)19号)等文件精神,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的房地产项目在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时,施工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相应顺延交付期限,具体顺延日期由市
4、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每半年发布一次。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延期交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与施工企业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科学制定施工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交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购房群众政策宣传工作,避免因延期交房等原因引发上访、涉诉事件。三、拓展工程款支付渠道(五)建立工程款多渠道支付途径,按照实事求是、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对以实物抵顶各种欠款的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可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稳定市场供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六)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
5、房地产及关联产业资金支持力度,聚焦项目建设“资金链”,梳理服务保障”政策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房地产领域保供稳价,聚焦建筑施工、材料供应、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银承、商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气球贷”、“解困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切实缓解房地产及关联产业资金压力,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居民已购买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再次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五、实行购房补贴(七)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
6、,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八)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券。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券补贴。(九)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的,按照实际缴纳税款的50%进行补贴。(十)高层次人才在周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我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执行。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H)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
7、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七、推行征迁安置房票制(十二)对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新征迁安置项目,原则上实行房票安置。本政策下发前没有安置到位的,根据被征迁人申请,也可以实行房票安置。八、提高服务企业效能(十三)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及线上办理,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7天以内。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测绘项目,规范测绘标准,开展联合测绘,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九、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十四)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对列入省问题楼盘台账的项目设立银行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风险的项目,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积极与税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将企业留抵退税款、银行保证金退还到项目资金监管账户,防范化解项目风险。十、附则本政策适用于中心城区(不含*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来源: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