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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领域安全检查事项自我检查清单目录前言11 .工矿领域涉及以下行业企业:22 .消防领域涉及以下领域:23 .安全检查关联的界定34 .安全隐患知识45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知识46 .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56.1. 建筑施工行业56.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56.3. 房屋市政工程单位76.4.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96.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06.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156.7.尾矿库156.8.冶金行业176.9.有色行业196.10.建材行业206.11.机械行业206.12.轻工行业216.13.纺织行业216.14.烟草彳亍业226.1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226.1
2、6.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236.17.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领域236.18. 采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加工行业领域237.思想24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针对性、实用性,切实提高检查效率,现将重点领域安全检查事项“自查清单”公布,有效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请各生产经营单位照单自查自纠。1 .工矿领域涉及以下行业企业: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冶金行业企业有色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企业机械行业企业轻工行业企业纺织行业企业烟草行业企业商贸行业企业涉爆粉尘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企业金属冶炼企业2 .消防领域涉及以下领域:高层住宅小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
3、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旅游、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小微企业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长租公寓校外培训学校3 .安全检查关联的界定所谓界定,系为界线的判定,确定或认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位移和与施工进度的不衔接),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
4、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通过“界定“具不具备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规定: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
5、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含IOOO万元)事故的隐患患。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
6、和设施)。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事故隐患的分类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根据避免交叉的原则,考虑是个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4 .安全隐患知识安全隐患也叫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7、。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规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含IOOO万元)事故的隐患患。5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知识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
8、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6 .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是一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难度的工作,必须从大量采集的现象中进行技术分析来发现和查寻。7 .1.建筑施工行业建筑施工行业大体上可由下列途径
9、来获取事故隐患存在的信息。(1)施工班组每天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检查,工地安全员每日每时巡回监督检查,不间断地收集动态信息。(2)设备、安全、技术、施工、消防、卫生等各种专业人员的不定期检查,了解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受监控的危险点(源)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从中可能掌握安全信息。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有针对性和仔细全面。这一点对企业加强对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安全监控力度,更为重要。因为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的安全状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作用。可以这样说,管好了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基本掌握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3)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
10、查(例如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的公司大检查等),可以从面上得到大量安全信息(如问题、缺陷、苗子甚至直接的隐患)。(4)在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质量评定等,从中发现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问题。(5)通过机械设备大检修、中修或紧急停机后的抢修,获取有关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信息。(6)通过事故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寻找隐患。(7)运用危险性预分析、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事故树逻辑分析等各种安全科学方法,寻找潜在危险,发现事故隐患。6.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六、全压力式液化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七、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
12、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
13、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6. 3.房屋市政工程单位本标准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14、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基坑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
15、为重大事故隐患:(一)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二)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四)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1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2 .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3 .基坑底部出现管涌;4 .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模板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三)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脚手架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