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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进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更大开放发展活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经济开发区力量,根据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示范作用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资函2023549号)等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要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2、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全省经济开发区的新定位,以数字化为引领,推动开放发展、产业提升、体制机制优化,推动经济开发区平台提档升级,彰显开放底色,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共建共享和绿色低碳发展,以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全面展现新时代经济开发区开放发展主平台担当,为打造两个先行”作出更大贡献。(二)发展目标对标对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到2027年,力争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体系、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1 .经济开发区综合位次进一步前移。争取2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评价
3、进入前10位、6家进入前30位。2 .经济开发区开放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开发区货物贸易进出口占全省比重争取达到50%,经济开发区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全省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达到60%。3 .经济开发区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经济总体量持续增长,创新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二、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推动对外贸易量质并举。对标对表RCEP、CPTPP.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利用新规则、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创新办展模式,推动产业高端化、精细化发展。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贸易重点领域,探索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主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4、优先申建综合保税区。扩大开放平台叠加优势,推进经济开发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平台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跨境电商等创新业务。(二)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以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和节能减排等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为引领,围绕全省1415X1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专利导航,着力招引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总部型项目、外资研发中心等。仓IJ新招商方式,鼓励采取基金招商、中介招商、“标准地”招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落户。探索从经济开发区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赴驻外商务代表处工作,拓宽对外交流渠道。(三)全方位拓
5、展国际合作。推动打造国际产业合作园为“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提升国际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产业合作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对接合作,共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鼓励经济开发区开展海外科技孵化投资,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外创新服务综合体,招引高端项目与高层次专家团队。鼓励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提升载体服务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促进相关外向型产业发展。(四)推动区域合作。依托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联盟,推动长三角经济开发区联动发展,深化跨区域园区合作。遵循产业协调发展与区域梯度发展原则,建设项目储备库,探索项目跨区流转机制。重点扶持发展空间大、投资效益强、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的经济开发区,培育新的区域
6、增长极。进一步加大产业链“双链长制”试点探索力度,鼓励发达地区与山区海岛县采用“飞地”等形式深化合作共享,推动项目共引、产业共建。(五)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经济开发区内制造业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制造标杆。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园区,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积极培育打造“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标杆园区。鼓励对经济开发区发展风电、光电、地热等清洁能源予以支持,推动区内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持续提升新能源装机容量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加快经济开发区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支持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低碳产业。依法依规开展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工作,
7、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三、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一)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着力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打造一批“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牌化建设实现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提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建设一批龙头企业主导、规模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千项万亿”投资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产业支撑平台,以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投资推动产业链整体优化升级。(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持杭州市相关经济开发区承担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推进经济开发区服务业重点领域改革,
8、培育壮大商务服务、人力资源、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顺应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趋势,合理布局经济开发区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建设商务创新区,完善高水平金融商贸、文博旅游等功能配套设施。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机构合作,拓展现代服务业投融资渠道。()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区内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高端并购、强强联合,加快形成一批本土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鼓励设立外资研发中心,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
9、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扶持一批优势特色产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争取更多的企业研发平台进入省级、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序列。鼓励经济开发区建设创业创新载体,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公益性或者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服务。(四)推动园区数字化迭代升级。推进开发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构建经济开发区基础信息、统计评价、园区特色、数字赋能、综合管理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支撑政府决策和服务招商引资。支持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产业大脑”建设,建立从原材料、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最终成品的全链路数字驾驶舱,配套“无人车间”“未来工厂”,试点打造科学运作
10、、高度协同的数智产业链体系。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建设以研发设计、品牌运作及现代供应链管理为主的数字经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济开发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五)深化产业链“链长制”机制。进一步推进经济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全覆盖,确保经济开发区传统的主导产业链和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链均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抓实省市县党政一把手“链长”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招大引强工程,引导“链长”加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招引力度,强力招引“链主”企业和关键企业。鼓励经济开发区以“链长制”为牵引,对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在稳产保供、口岸通关、物流运输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与便利。加强产业链“链长”与“链主”互动,
11、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充分发挥双方比较优势,合力破解产业链发展难题。鼓励先进地区经济开发区与省内山区海岛县、国内中西部地区主导产业相近的经济开发区加强产业转移与配套协作,探索实施“双链长制”。四、深层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开发区立法。加快推进我省开发区立法进程,出台浙江省开发区条例,明确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规范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管理模式、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等。认定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资格,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职能权限。(二)优化经济开发区机构职能设置。根据经济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管理模式和发展需要,推动条件成熟的经济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于处于起步阶段
12、、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经济开发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园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进一步强化开发区(园区)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对已经基本完成开发任务、产城融合度较高或“四至范围”与行政区高度重叠的经济开发区,鼓励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管理机构可与所在行政区政府综合设置。(三)推进市场化运营改革。鼓励引入国际化专业运营公司、职业经理人、专业化管理团队运营。探索建立“园区服务主体+公司管理主体”的“双主体结构”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开发区企业主体赴境内外上市。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经济开发区强化经济职能相匹配、以绩效为中心的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探索试行经济开发区法定
13、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向法定机构充分赋权,激发发展活力。(四)推动园区提档升级。推荐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申建保税物流中心。支持经济开发区申创高能级战略平台、省级高新区等平台,充分发挥园区的功能政策叠加效应。对于部分产业平台地域分散、结构松散的地区,鼓励建立经济开发区产业平台,有效引领地方产业发展。(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吸收“放管服”改革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主动
14、对标世行标准和国际惯例,把政府职能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围绕企业支持设施、企业成长举措、产业集聚设施、产业扶持举措等六个方面,推动园区标准一体化建设。五、保障措施(-)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健全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体制,强化党工委对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领导。鼓励制定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支持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聚焦区内主导产业链制定专项规划。深入推进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园区安全发展水平。(二)强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支持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重大引资项
15、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用地支持。创新产业用地分类、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实行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满足经济开发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园区有机更新。支持经济开发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符合规划、突出工业主导用途的前提下,探索增加工业与研发等混合产业用地供应。(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好中央和我省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实施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促进外向型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发展支持力度,助力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项目转型升级及绿色改造。鼓励经济开发区联合商业银行及头部基金机构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撬动一批私募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园区产业建设。支持区内企业境外(挂牌)融资,支持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培育世界级龙头企业和品牌。(四)加强人才保障。加大人才招引项目财政资金奖励力度,着力招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以及企业需求量较大的一线应用型人才。便利商务人员出入境,为重点外资制造业企业、在谈重大和重点外资制造业项目高管、技术人员及家属出入境提供便利化服务保障。优化园区人才服务,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园区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