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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3.080.30CCSQ84H37O2青岛市地方标准DB3702TXXXXXXXX公交站点设置规范Specificationforsettingofbusstops(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前言0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首末站25中途站46公交枢纽站107公交站点设施13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本文件由青岛市交通运输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2、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交通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子木、陈刚、纪海蕾、刘会栋、孙燕燕、刘娜、孔祥飞、赵济华、赵晓东、崔方润、周德敏、李芳、夏齐、侯选一、王甜甜、刘宇、江颖、陈相艳、周晓文、赵瑞、徐晴晴、臧勇、赵靓文、宋夫才、刁文利、王玉恒、刘明、陈建伟、修杨、战信羽、刘振岩、丛宝驹、李萌。公交站点设置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青岛市公交首末站、公交中途站、公交枢纽站的设置要求和公交站点设施设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岛行政区范围内常规公交线路上的首末站、中途站、公交枢纽站站点的规划、设计及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
3、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5845.1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GB/T5845.2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GB/T15566.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18487.3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
4、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19517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T32852.1城市客运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647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JT/T1202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32852.12016及GB/T32852.22018界
5、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32852.12016及GB/T32852.22018中的一些术语与定义。首末站originstationandtermina1DB3702TXXXX-XXXX为公交线路提供运营管理、车辆回车停车及检修清洗、后勒保障等功能的场所。来源:GB/T32852.22018,3.2.10中途站Stop沿公交线路设置的除起点站和终点站以外的停靠站。来源:GB/T32852.22018,3.2.11公交枢纽站bustransferhubstation为多条公交线路提供换乘服务并具备多种配套功能的场所。来源:GB/T32852.2201
6、8,3.2.13停车坪parkingarea停车场内用于停放公交车辆的场地。来源:GB/T32852.22018,3.2.5车站stop/station为乘客乘降运载工具提供相关服务的城市客运设施或场所。来源:GB/T32852.12016,3.1站台p1atform车站内供乘客候车和乘降的设施。来源:GB/T32852.12016,3.8站牌stopboard用以向乘客提供站点、线路等服务信息,且设置在车站的设施。来源:GB/T32852.12016,3.9高峰小时peakhour一天中,客流量最大的1h。来源:GB/T32852.12016,2.1.324首末站4.1 设置4.1.1 首末
7、站一般宜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在缺乏空地的地方,宜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4.1.2 首末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码头、大型商场、分区中心、公园、体育馆、剧院等。4.1.3 首末站的建设应统一规划设计,其总平面布置应确保车辆按路线分道有序行驶;在汽、电车首末站,应布置电车的避让线网和越车通道。4.1.4 在设置无轨电车的首末站时,应同时考虑车辆转弯时的偏线距和架设触线网的可能性;车辆特别集中的首末站要尽量靠近整流站,充分考虑电力供应的可能性和合理性。DB3702TXXX
8、X-XXXX4.1.5 当区域居住人口数、就业岗位数或两者混合数中任一项规模达到3万人,同时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km2,宜设置首末站。4.1.6 新建项目或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公共新能源车场站,除服务本线路公交出行需求外,还应适当服务周边地区公交出行需求。4.1.7 首末站车辆出入口宜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车辆出入口与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轨道交通出入口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4.1.8 首末站宜将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且宜布置在不同路段上;在场站用地受限时,可设置单出入口或将出入口设置在同一路段上,同一路段上的出口和入口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0m。在出入口后退2m的
9、通道中心线两侧各60范围内,应该能目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4.2 规模4. 2.1配套建设的首末站应根据需求确定等级,其最小规模应符合JT/T1202的相关要求。5. 2.2首末站的规划用地面积宜按每辆标准车用地100120裙计算,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乘以1.5以上的用地系数。a)首末站线路所配营运车辆少于10辆;b)规划用地不够方正或地貌高低错落;c)规划用地设置在地下。6. 2.3首末站在不用作夜间停车的情况下,首站用地面积应不小于线路营运车辆全部车位面积的60%,末站用地面积应不小于线路营运车辆全部车位面积的20%,环形线路共用首末站时应当合并计算。4.2.4首末站建设时应保证在
10、站内按最大车辆的回转轨迹划定足够的回车道,道宽应不小于7m,在用地较困难的地方,宜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4.2.5建设有加油、加气、充电、换电等设施时,其用地应另行核算面积,计入配套建设的公共汽电车场站用地总面积。4.2.6对于商业类、居住类、办公类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占地规模不宜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5%。4.3设施设置及适用条件4.3.1首末站应设置适量停车坪,停车坪内应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向标志及其它营运标志。4.3.2首末站候车廊的建设规模、建筑式样、材料、颜色等应根据本地的建筑特点统一设计建设,宜将实用与美观相结合。廊边应设置明显的站牌标志和发车显示装置,廊内应有夜间
11、照明。4.3.3首末站周围(包括死角及发展预留用地)宜安排绿化用地。4.3.4首末站安排在建筑物内时,用房面积宜因地制宜。首末站办公建筑面积不宜低于4(2办公用地含调度管理站房(管理、调度、监控)和后勤服务用房(职工休息、餐饮、盥洗、清洁)用地,应按不小于3裙/标准车计算。4.3.5首末站宜同步规划建设充电桩设施,并应符合GB/T18487.3的规定,充电设施规模应根据首末站停靠新能源电动公交车辆规模确定。4.3.6首末站宜建设智能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1ED动态信息显示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公交信息查询系统等。4. 3.7首末站设施配置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首末站设施配置表设施兄Fi
12、信息设施公交时刻表表1首末站设施配置表(续)设施配置信息设施智能信息系统站牌便利设施无障碍设施候车亭站台座椅非机动车存放机动车停车换乘安全环保候车廊照明监控消防清洁绿化运营管理站场管理室线路调度室智能监控室职工休息室夜间休息室温馨驿站盥洗室卫生间餐饮间清洁用具杂物间停车坪回车道充换电设施小修和低保注1:表示必选项,表示根据具体情况而定。5中途站4.1 设置4.1.1 公交站点的规划与设计应遵循需求适应、土地节约、人车安全、交通顺畅、换乘便捷、经济合理等原则。4.1.2 中途站应设置在公交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各主要客流集散点上。4.1.3 在新建道路上,中途站应优先布置在规划或现状居住、商业、工业、
13、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路段。4.1.4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码头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客流密集区的主要行人出入口30m50m范围内宜设公交中途站。在用地允许的条件下宜建设港湾式中途站。DB3702TXXXX-XXXX4.1.5 中途站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的距离,中心城区不应超过IOOnb外围区不应超过150m,且不宜小于15m。4.1.6 中途站位于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IoOnI30On1范围内,宜进行站点位置调整;同一公交线路相邻中途站距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均大于300m时,宜考虑新增公交中途站。4.1.7 新建和改造的道路,应同步考虑中途站的设计和建设工作。4.1.8 每处中途站停靠公交线
14、路不宜超过6条,超过6条时宜分设车站。4.1.9 在路段上设置的同名中途站,同向站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内设置的同名中途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且不应大于200m。4.1.10 在无中央物理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上、下行对称站点应在道路平面上迎面错开,错开距离应不小于30m;在有中央物理隔离设施的道路上,或者快车道宽度大于等于22m的快速路或主干路上,上、下行对称站点可不错开布设。4.1.11 快速路中途站宜设置在辅路上;当需要设置在主路侧时,应设置在与主路分离的停靠区内。4.1.12 中途站(含交通调流及重大活动增加或调整的临时公交中途站)
15、应优先设置在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上,其次应布置在交叉口附近,不宜设置在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上,优先设置在人行道下游。4.1.13 中途站设置的路段坡度不应大于5%o4.1.14 在交叉口布置中途站时,应优先布置在交叉口的下游;在下游布置中途站有困难时,可将直行或右转线路的中途站设在交叉口上游。4.1.15 中途站设置在交叉口上游时,离开停车线的距离应遵循以下要求:a)当进口道右侧拓宽增加车道时,中途站宜设在该车道分岔点上游至少20m处,并宜将拓宽车道加上公交站台长度后作一体化展宽。相关示例详见图1。图1交叉路口上游有拓宽段站台布设示意图b)当进口道右侧无拓宽增加车道时,中途站位置宜设在右侧车道距离路口车道分界实线末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