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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专题研讨发言社会上对于统一大市场的认识仍存有不同声音,对于统一大市场的理解存在误区,有必要对一些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观点进行纠偏。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更是为了提升市场效率,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应促进地方政府转换观念,更加重视在比较优势的发挥中找到突破口,更加重视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激发市场活力。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迅速成为社会热点话题。有专家学者从理论视角对如何建设统一大市场进行解读,也有市场主体从产业维度对加强建设统一大市场提出建议,还有消费者从切身感受出发表达了对统一大市场的
2、期盼。各方关注度如此之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社会上对于统一大市场的认识仍存有不同声音,特别是对于统一大市场的内涵、目标及实现路径存在理解误区,有必要对一些不准确甚至是错误的观点进行纠偏。“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计划经济的回归”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错误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统一”,就是重新用统一的中央计划来主导市场。显然,这是简单地把“统一”与“计划”画了等号。事实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与计划经济没有任何关系,恰恰相反,其初衷正是要打破各种壁垒,比如企业之间的规模壁垒、地区之间的区域壁垒以及各种隐性制
3、度壁垒等,通过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内畅通流动。换言之,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不仅如此,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还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拥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大市场,而不时发生的“肠梗阻”带来的市场扭曲和效率低下,只能让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效力大打折扣。当前,我国区域发展客观上存在着不均衡、不协调的情况。对此,社会上存在一种担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否意味着在统一的市场标准和规制下,地方政府就可以“躺平”?在我国,地
4、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要保民生、保就业,同时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但各地发展的自然禀赋不同,基础条件也各不一样,建立统一大市场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齐头并进,如果在各地简单地套用一套制度体系甚至搞“一刀切”,不仅会让一些地方“削足适履”形成伤害,还会导致部分地区失去创新发展的动力。这显然不是各方愿意看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的区域竞争应该是建立在统一市场规则和监管标准下的竞争。基于上述考虑,意见明确提出了 “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强调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推动先行先试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这意味着,要避免通过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来强化区域之间的竞争,同时要通过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地方政府转换观念,更加重视在比较优势的发挥中找到突破口,更加重视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激发市场活力。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中央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许多工作均强调要“先立后破”。恰恰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上,文件明确提出了 “立破并举”的工作原则,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层面用改革的“破”为经济的“立”与“稳”保驾护航的决心和信心。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难免会遭遇某些阵痛或挫折,但只要我们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就一定能按照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