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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教育培训制度11员工教育培训管理111总则1.1.1.1员工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a.为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思想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特制定本制度;b.教育员工深切认识景区担负的社会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力,使其不断努力上进。1.1.1.2景区员工的教育培训分为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两种;1.1.1 .3全体员工均应接受景区和本部门组织的教育和培训。景区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各部门根据景区年度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1.2 不定期培训a.景区员工的教育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b.各部门负责人应拟定教育培
2、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加以推行;C.各部门负责人经常督促所属员工提高其业务处理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必要时应要求员工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d.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利用会议,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机会教育。1.1.3 定期培训a.景区员工定期教育培训;b.教育培训计划由各单位负责人针对所属员工的具体情况亲自拟定,并根据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培训日程;c.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分为专修班或研修班,由景区主要领导根据景区的业务发展,亲自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1.2在职员工培训办法1.2.1 为提高本景区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特制定本办法。1.2.2
3、凡本景区所属员工的在职教育培训均依本办法执行。1.2.3工作职责的划分a.景区年度、月份培训计划的拟定、呈报;b,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c.景区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d.景区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e.共同性教育培训教材的选择、编撰与修改;f.各单位(部门)教育培训计划的审议;g.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h.外聘教师的联系;1 .景区派往外单位培训人员的审核与管理;J.其他有关人才发现方案的拟定与执行;k.各项教育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编制等。1.2. 3.2各部门培训规范的制定a.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b.专业培训规范的制定及修改,教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c.内部专业培
4、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d.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e.被培训人员训练后的督导与跟踪,以确保培训成果等。1.2.4 教育培训规范的制定1. 2.4.1景区教育培训部门应召集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员工在职教育培训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a.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b.各类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c.各类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等。1.2. 4.2因组织机构变化或引进新项目等,使游览条件发生变化时,景区教育培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教育培训规范。1.2.5 培训计划的制定1.2.1.1各部门根据教育培训规范,结合本部门实际,拟定在职培训实施计划,送教育培训部门审核。1.2.1.2教育培训部门
5、应对景区各单位提出的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汇总,编制景区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报景区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1.2.1.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审批后,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1.2.1.4临时安排的培训课程,亦须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1.2.6培训计划的实施12.61培训主办部门应按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的要求予以实施,并负责培训过程的全面管理工作,如培训场地的安排、教材的预订和分发、教具的调剂、教师和受训单位的通知等。1.2.6.2如有补充教材,教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稿送景区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印刷,以便及时发给学员。1.2.6.3各项培训结束
6、时,应进行测验,由主管部门及教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应事先交教育培训部门审查。1.2.6.4各项在职培训计划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准时出席并签到,教育培训部门应确实了解学员上课、出勤情况,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办理请假手续。1.2.6.5教育培训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检查、评估各项培训的实际效果并记录、送交各学员所在单位参考。1.2.6.6各项培训测验的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仍不能参加者,均以零分计算。1.2.6.7培训测验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核、晋升的参考。1.2.7培训成果的呈报1.2.7.1每项(期)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教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单,连同试卷送人事管理
7、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档案资料。1.2.7.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期)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报表及教师授课补贴申请表,连同学员成绩单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并归档。1.2.7.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相关费用。1.2.7.4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设立员工在职培训资历表。1.2.7.5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人员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事与教育部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情况。1.2.8培训评估1.2.8.1每项(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
8、填写后与测验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代课教师转行政人事部门会签,作为以后办理培训班时参考。1.2.8.2教育培训部门应对各部门主办培训班的培训成效进行评估,定期对培训成效进行调查,供各部门主管填写意见后进行汇总,再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分送各单位及有关人员作为再次组织培训班时参考。1.2.9外派培训1.2.9.1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提出员工外派培训学习内容及人员名单计划报教育培训部门审核,呈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员工外派培训,并按人事管理制度办理出差手续。1.2.9.2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交教育培训部门归档保管,培训成绩亦应登录于外出培训登记表。1.2
9、.9.3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书面资料,并举办讲座,将所学知识传授给其他有关人员。1.2.9.4外出培训学习的差旅费,应在将学习资料交出后,方可报销。1. 2.10附则1.1.1.1 各项教育培训的举办,应以尽量不影响工作为原则。1.1.1.2 员工培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行政人事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1.3培训项目1.3.1 岗前培训项目景区教育培训部门按景区培训计划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以下内容的培训:a.景区发展历史;b.景区主要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c.职业道德教育;d.服务礼仪和技巧;e.消防安全知识和保密知识等。1.3.2 服务人员培训项目a.岗位技
10、能培训;b.改善人际关系培训;c.进行新知识、新观念及新技术培训;d.优质服务技能、技巧培训;e.作业指导书,岗位工作程序等。1.3.3 技术人员培训项目a.岗位资格培训;b.对口专业培训;c.学历培训;d.本专业相关程序及服务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等。1.3.4 管理人员培训项目a.管理知识培训;b.有关服务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的培训;c.服务质量体系文件的学习;d.服务质量知识更新培训。1.3.5 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做到:a.熟悉管理干部的职责,了解管理技能、技巧;b.熟悉景区的运作机制、规章制度,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常识;c.熟悉掌握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技能,准确判断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了解本专业的最新知识动态,提高业务水平。d. 了解质量方针、目标;e. 了解服务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理解并掌握与本质量体系有关的内容;f. 了解服务质量体系文件,熟悉与本职责范围有关的内容;g.掌握质量体系的评价方法;h.了解服务质量知识的最新动态,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质量知识;i.具备质量意识,熟悉公共关系和礼仪等。1.3.6特殊岗位的培训项目救生员、电工、焊工、电瓶车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的员工应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