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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mwK有限公司龄费樱刑洛产评估板告苏华评报字2023第279号(共1册,第1册)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六月七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3232023009202300362合同编号:2023-279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苏华评报字2023第279号报告名称: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50,898,497.14元评估报告日:2023年06月07日评估机构名称: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人员:黄沛文(资产评估师)
2、会员编号:32160027许一灵(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210134(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3年06月07日目录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评估目的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6y、力I19五、评估基准日19六、评估依据19七、评估方法22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8彳古30十、评估结论31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2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3
3、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33资产评估报告附件1、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3、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4、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名资产评估师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5、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资产评估汇总表或者明细表。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
4、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5、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己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范围。
6、资产评估师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淅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苏华评报字2023第279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傩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
7、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1、评估目的: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提供价值参考。2、评估对象: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3、评估范围: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账面资产总额6,887.20万元,负债总额2,070.62万元,净资产4,816.57万元。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5、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7、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1)评估结
8、论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的前提下,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5,089.8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捌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较其账面净资产4,816.57万元增值273.28万淅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声明元,增值率5.67%o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增减值对税金的影响,最终应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时确定。(2)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本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8、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无。重要提
9、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苏华评报字2023第279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
10、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 委托人概况公司名称(委托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经营场所: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法定代表人:余国旭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03-05营业期限:2007-03-05至长期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二、评估目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11、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1、评估对象: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评估范围: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账面资产总额6,887.2。万元、负债2,070.62万元、净资产4,816.57万元。具体见下表列示: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流动资产11,007.10非流动资产25,880.10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长期应收款5长期股权投资6投资性房地产7固定资产8234
12、.94在建工程94,233.32工程物资IO固定资产清理11生产性生物资产12使用权资产1319.79无形资产141,009.41开发支出15商誉16长期待摊费用17375.67递延所得税资产18其他非流动资产196.96资产合计206,887.20流动负债212,061.63非流动负债229.00负债合计232,070.6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44,816.57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经过审计。(二)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1、概况公司名称: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
13、定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北斗大道12号4车间法定代表人:余国旭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索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14、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真空镀膜加工,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被评估单位设立及重大的股权(出资)变更情况桦茂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成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余国旭和衢州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实缴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比例(%)金额(人民币万元)余国旭3750.00750.00衢州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250.00250.00合计5000.001000.00根据桦茂公司2023年7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衢州同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股权转让给李林林。注册资本于2023年9月6日出资到位,由龙游泰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龙泰会师验(2023)005号”验资报告。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名称、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