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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抽样数量见表1。同时,抽取I个所抽样品的最小独立外包装箱。表1实木复合地板抽样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初检样品数量复验样品数量约2.0m2,且不少于3块约2.5m2,且不少于6块约25且不少于6块2检验依据表2明示执行标准为GB/T18103-2013的实木复合地板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浸渍剥离GB/T18103-20132静曲强度GB/T18103-20133弹性模量GB/T18103-20134含水率GB/T18103-2
2、0135漆膜附着力GB/T18103-20136表面耐磨GB/T18103-20137表面耐污染GB/T18103-20138漆膜硬度GB/T18103-20139甲醛释放量GB18580-2017表3明示执行标准为1Y/T1859-2023的仿古实木复合地板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浸渍剥离1Y/T1859-2023GB/T18103-20132静曲强度1Y/T1859-2023GB/T18103-20133弹性模量1Y/T1859-2023GB/T18103-20134含水率1Y/T1859-2023GB/T18103-20135漆膜附着力1Y/T1859-2023GB/T18103-2013
3、6表面耐污染1Y/T1859-2023GB/T18103-20137漆膜硬度1Y/T1859-2023GB/T18103-20138甲醛释放量1Y/T1859-2023GB18580-2017表4明示执行标准为1Y/T1700-2018的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浸渍剥离1Y/T1700-2018GB/T181032静曲强度1Y/T1700-2018GR/T181033弹性模量1Y/T1700-2018GB/T181034含水率1Y/T1700-2018GB/T181035漆膜附着力1Y/T1700-2018GR/TIXKB6表面耐磨1Y/T1700-2018GR/T18103
4、7表面耐污染1Y/T1700-2018GR/T181038漆膜硬度1Y/T1700-2018GR/T181039甲醛释放量1Y/T1700-2018GRIXSXO-201710耐热尺寸稳定性(收缩率)1Y/T1700-201811耐湿尺寸稳定性(膨胀率)1Y/T1700-201812表面耐湿热性能1Y/T1700-201813表面耐龟裂1Y/T1700-201814表面耐冷热循环1Y/T1700-2018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亚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
5、用样品。3判定规则1YZT1859-2023仿古木质地板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XX标准规定”。(注:XX为具体标准名称)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