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浙江省通用小型汽油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2台,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明示执行标准为JB/T5135.1-2013的通用小型汽油机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备注1外观质量JB/T5135.1燃油采用国标92#汽油。2标定功率及标定转速JB/T5135.13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JB/T5135.14燃油消耗率JB/T5135.15起动性能JB/T5135.16最低空载稳定转速JB/T5135.17调速特性JB/T5135.18各缸工作均匀性JB/T
2、5135.19噪声JB/T5135.1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复检用样品均使用备样。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JB/T5135.1-2013通用小型汽油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
3、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3.3 综合结论判定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XX标准规定”。(注:XX为具体标准名称);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