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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南沼校区实验室搬迁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交易)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7一、总则7二、采购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与评标13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1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20一的他要去7二:需运要求及旋赢青1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二20三、商务要求22四、履约保证金22五、付款方式22六、验收要求22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9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4一、总则34二、评标组织34三、评标纪律34四、评标程序35五、评标细则及标准3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2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43二、资格响应文
2、件45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60四、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74第七部分其它76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南河校区实验室搬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H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341401项目名称:2023年南河校区实验室搬迁预算金额(元):30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3年南涪校区实验室搬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
3、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
4、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口09: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00: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5、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8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质疑列表。质疑供
6、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采购
7、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一下载专区一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一下载专区一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
8、动和申领流程”。C.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3)说明: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9、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本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2023年南甜校区实验室搬迁,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0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I星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
10、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联系人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6.方案讲解演示0不组织。7.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1资格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细则提供。8.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
11、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中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
12、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备份响应文件签收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文的70%计取。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中标金额折扣后费率W1Oo万元1.05%100-500万元0.56%采购代理费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款人:12.联合体
13、投标说明业绩证明材料口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口其他规定:其他资信证明材料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0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口其他规定:13.特别说明口有,0无。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14、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1 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1.2 义1.3 1“采购人”系指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合同中的甲方)。1.4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合同中的鉴证方)。1.5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预算金额未达IOO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1.6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合同中的乙方)。1.7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8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1.9 电子签章:本文件所提及电子签章系指各供应商通过CA锁对标书中对应内容进行签章,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2. 8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3. 9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4. 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4.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