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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丽水市城市内河控制性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为全面提升丽水城市防洪减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及流域综合管理等能力,并逐步改善生态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结合丽水实际,开展城市内河控制性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一、规划范围、期限1、规划范围: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中丽水中心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约为150平方千米。2、规划期限:2019-2030年。二、规划主要控制内容规划主要控制内容为河道宽度、河道走向、河道规划控制范围以及河道景观控制线。河道宽度:河道控制最小宽度,河道行洪断面中两岸之间的距离,是城市开发建设中进行各类活动需保障的河道规模。河道走向:河道自上游向下游流经的线路,河道整治及区域
2、开发需遵循规划河道的总体走势,局部河道走线的调整需经专业论证,并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河道规划控制范围:与城市规划中“蓝线”、上轮内河控规的沿岸建筑物红线控制范围相对应,管控要求基本同河道管理范围,是规划阶段依法管理河道的重要基础和依据,用于控制河道两岸的建设开发,保障堤岸安全,维护河道基本功能,范围内禁止建设与内河水利无关的建筑物。河道规划控制范围线是结合规划年限内城市发展状况,初定河道推荐断面形式,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2)、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014)等相关要求,按照水域范围退让3-5m的距离划定。河道景观控制线:按照城市内
3、河各河段生态景观功能的不同需求和条件,结合城市控规对河岸绿化景观用地的规划情况,在河道规划控制范围线基础上外拓5-7m的距离划定,作为内河周边空间利用的规划参考和依据。三、规划主要内容按照防山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内河排涝标准20年一遇,内河水系环境用水保证率90%的规划要求,规划基本维持原丽水城区排涝格局,北城主干排涝河道为好溪堰河、关下河、丽阳坑、水路坑、雅坑溪,南城为龙石溪、水阁溪、七百秧溪、铜岭溪等。并对部分河道(河段)的河道走势、宽度及断面形式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包括:好溪堰水系的岩泉坑、银坑、长坑好溪堰以上段、白门坑好溪堰以上段、殿前坑好溪堰以上段、弄和坑、好溪堰河渠首至寿尔福路段、
4、海潮河第一分水口至东苑小区段、大洋河联通公司至大猷街段、长坑城北街至社后溪段、白门坑好溪堰至寿元湖段、殿前坑好溪堰至寿元湖段、社后溪好溪堰至社后溪段、寿明河、寿元河、贺明暗河、长寿暗河等;丽阳坑水系的丽阳坑丽阳街以下至丽阳坑泵站前池段;水东片水系的河村坑;联城片水系的水路坑、花街坑、娄丰河、路湾坑;南城水系的龙石溪(支)、大梁山撇洪渠、七百秧溪、龙石溪、大坑溪、下苍溪、桐岭溪及机场片、空港经济区河道。规划提出75条城市内河126个河段的河道规模,设定河道规划控制范围及河道景观控制线,规划河道长度164km,其中北城好溪堰河与丽阳坑水系规划整治河道12.2kmo规划推荐防洪工程:丽阳坑西排扩大工程、五一水库排洪隧洞工程,娄丰河河口排涝泵站工程、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规划配水工程:大溪引水工程,由提水泵站引大溪水进入五一水库配水,再由五一水库向城区主要河道配置生态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