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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复查申请书(通用6篇)公证复查申请书(通用6篇)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需要使用申请的场合越来越多,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公证复查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公证复查申请书篇1申请人:XXX申请人:XXX申请人:XXX申请事项:请求撤销(2023)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事实与理由:20XX年初,芒市华侨农场进行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农场退休职工XXX、XXX及其儿子XXX共同划得宅基地一宗,该地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oXXX、XXX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对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不了解,儿子XXX又
2、远在广东佛山工作,有关危房改造的土地、建房等手续都由女儿陈卫军出面帮助办理。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其父母家xxx、XXX里家里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陈卫军随即用车子将两位老人XXX、XXX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XXX、XXX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其内容是XXX、XXX将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所有,公证书字号为(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该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公证存在以下违法情形:第一、XXX、XXX无权赠与,赠与合同无效,公证违法。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
3、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书中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2023)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是赠与人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取得的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必须登记才有法律效力。赠与人XXX、XXX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登记,还没有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无权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处分。该土地使用权赠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
4、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该条第2款第(4)项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证明材料有且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当事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交该土地使用权证。公证程序规则第48条第1款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该条第2款第(6)项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显然,作为赠与人的XXX、XXX没有提交、也无法提交其土地使用证。州公证处依法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事实上办理了,当然也违反法律的规定。第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和公
5、证是陈卫军采用欺骗手段骗取XXX、XXX和公证处办理的,并非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陈卫军得知农场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和芒市农垦路东段改扩建相关政策后,于20XX年2月9日,借XXX回芒市家过春节之机,即召开家庭会,议题主要是:XXX、XXX将危房改造所得的158.2宅基地、农垦路延长线120?老宅基地政府拆迁补偿安排的新宅基地、搬迁补偿费都归给陈卫军所有,危房改造地由XXX、XXX和陈卫军共买,房子由双方共同建盖。土地和房子产权都归陈卫军所有,陈卫军负责XXX、XXX的养老等。因父母、女儿和儿子三方对前述的土地及房子建盖、产权归属、老人赡养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未达成协议。之后XXX即回广东佛山,陈
6、卫军就将家庭会所谈的事项写成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拿到XXX家里,叫XXX、XXX在协议上签字。XXX说:家庭会没有开成(功),现在XXX又不在家,协议写的是什么,我没有文化晓不得,你叫我们签字我不签。陈卫军就叫XXX代XXX签了字。然后,陈卫军又叫XXX、XXX在协议书上按手印,因家里没有印泥,陈卫军说:手印我去按,你们认着。XXX说:你要按是你的事,我们是不认。陈卫军按了手印后,连同另一份协议寄到广东佛山给XXX,电话告诉XXX说:父母已经同意并在协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XXX看了后,认为协议内容既然是父母的意思,他尊重父母的意见,即在协议上签了字,将协议寄回芒市给陈卫军。在两份家庭财产协
7、议中,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XXX、XXX,乙方为XXX。另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卫军,乙方为XXX。两份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姑且不论,协议都涉及XXX、XXX,陈卫军和XXX三方的权利义务,而两份协议都只有两方当事人签字,协议无效。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陈卫军和XXX、XXX之间没有协议关系,协议的内容对陈卫军和XXX、XXX都没有约束力,陈卫军依协议无需承担约定的赡养责任,也不能得到所约定的财产。再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法定义务,陈卫军说:她负责父母养老,父母把所得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给她,这不能作为条件。陈卫军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曾对XXX和XXX说:土地手续我来帮你们办、房子我来
8、帮你们盖,叫你们签字就签字,按手印就按手印,其他的事你们不要管。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XXX、XXX家里,对其父母亲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随即用车子将我们两位老人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XXX、XXX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公证书字号(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陈卫军拿着土地赠与合同书和公证书,假借XXX之名向芒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潞国用(2023)第OOOOI76号。20XX年XXX回芒市家过春节,谈到盖房子的事,xxx、XXX才知道陈卫军把自己危房改造和拆迁补偿所得的两宗土地和
9、房产都登记在她名下了,XXX也才知道陈卫军寄到广东要他签字的协议,协议的内容父母并没有同意过,协议书上签字、手印有假。XXX、XXX要求土地和房子的产权证一定要办成他们的名字,陈卫军不同意,由此引起矛盾和纠纷。陈卫军为达到占有申请人土地和房产的目的,在20XX年2月9日主动召开家庭会,其目的和动机不言自明,家庭会没有达到其目的,之后又私自写了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欺骗申请人XXX、XXX签字,又将协议寄到广东佛山骗取XXX签字,直到最终把申请人的土地和房产变成她个人的财产。申请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的意思,(2023)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是陈卫军以欺骗手段骗取申
10、请人和公证处办理的。第三、德宏州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违法。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而该公证不是赠与人XXX、XXX出具,而是受赠人陈卫军诱骗赠与人XXX、XXX,说:办理土地手续须要办理公证,用车把赠与人拉到公证处。到了州公证处后,两个老人对什么是公证,公证什么都不知道。从公证书德档案资料看,公证申请书是陈卫军填写的,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都是陈卫军签字和手印。公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赠与合同书谈话笔录被接谈人签字和手印都不是XXX、XXX本人的签字和手印。尤其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XXX的签字不是出自她本人,公证书合同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手
11、印属实的证词与事实不符。其次,公证处没有向XXX、XXX交付或者送达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45条规定: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公证程序规则第46条规定: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送达。20XX年12月18日当天,公证处就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但公证处没有把公证书交给XXX、XXX,而把双方当事人的公证书正本都交给了陈卫军,XXX、XXX至今还没有拿到公证书正本。第四、土地使用权共有人XXX没有同意赠与,赠与合同无效国营芒市华侨农场芒侨场(20XX)11号文件规定:危房改造的对象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场员子女为独生子
12、女的不能分户;场员有几个子女的,其中一个不得分户,必须与父母同住,作为同一套危房改造户处理。XXX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与父母属于同一住户,是该土地的共有人之一。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三个申请人共同共有,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应当由三共有人协商一致,赠与合同书其他相关公证材料没有其同意和签字,赠与无效。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第1款、第63条第1款、第2款第(3)的规定,特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2023)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此致德宏州公证处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公证复查申请书篇2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住址:申请事项:1 .申请文昌市
13、公证处复查(2023)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2 .申请对申请办理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20XX.6.14)复查;3 .申请对办理公证的依据询问笔录(20XX.6.14上午8时)复查;4 .申请对遗嘱书(手写体)、遗嘱书(打印体)的效力进行复查;5 .申请文昌市公证处依法撤销(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事实和理由:贵处公证员黄良勇办理(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为无效遗嘱书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应依法撤销。具体理由如下:一、贵处称20XX年6月14日为邙淑媚补办被大水冲走的20XX年1月的公证书,没有事实依据贵处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1
14、月印淑媚曾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贵处仅凭没有印淑媚签名的国内民事公证案件登记表这一孤证,证明20XX年6月14日办理的公证系补办20XX年1月被大水冲走的公证,单凭上述孤证不能证明贵处主张的事实。贵处作为法定公证机构妥善保管档案是法定义务,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证档案应坚实、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要购置必要的档案柜、消防器材、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并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贵处至少应提供气象局出具的当时气象灾害证明及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档案被大水冲走的相关证据,难道存放档案的档案柜被大水冲走?贵处提出所谓的当时的卷
15、宗档案被大水冲走这一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二、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理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申请日期却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时间前后颠倒,且没有印淑媚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该份申请表明显系事后伪造的(见证据一)贵处接受印淑媚申请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案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登记的申请日期却是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及后来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公证先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方能办理公证,而根据贵处提供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记载,邙淑媚于20XX年6月14日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书面申
16、请,公证处却能未卜先知的早在五年前的20XX年6月14日预先受理,这显然是违反逻辑的。根据当时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的规定,贵处亦未能依法提供邙淑媚申请公证的受理通知单回执。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第二款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的规定,即便遗嘱公证申请表系公证员黄良勇代为填写,也应依法由申请人印淑媚本人签名,而事实上遗嘱公证申请表既没有印淑媚签名、盖章,也没有其按手印,因此,遗嘱公证申请表明显系伪造的,不能证明20XX年6月14日邙淑媚向贵处申请办理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