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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务公开考核和上报制度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科室依法行政行为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考核制度和上报制度。第一条考核组织(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二)考核人员组成:由党委、工会、督导室、工会委员及家长代表组成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第二条考核形式(一)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科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教师、家长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二)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的查阅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
2、各科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三)问:询问工作人员熟知有关制度的内容。根据职能科室职责,了解科室工作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服务工作质量。(四)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校务公开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第三条考核方法(一)日常检查。各科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二)年终考核。各科室对本部门年度内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科室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科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第四条上报制度就本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基本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遇到的问题和难点;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建议。要求形成内容清楚、材料翔实、数据准确的文字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