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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金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农商银行方案的批复(闽农信(2019)7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漳浦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拟对漳浦县联社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成立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漳浦农商银行”)
2、O漳浦农商银行的设立,拟以漳浦县联社原有社员为基础,再定向吸收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企业法人入股。在漳浦县联社原有社员将其所持漳浦县联社股金按有关规定转换为漳浦农商银行股份的基础上,进行增资扩股。现就募集漳浦农商银行股金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定向募集股金的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坚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改革、管理和业务经营的原则,将漳浦县联社的产权形式从股份合作制变更为股份制,将漳浦县联社的企业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漳浦县联社变更为“农村商业银行”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漳浦农商银行办成自主经营、自
3、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为“三农”服务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二、股金募集的形式(一)股本的设置漳浦农商银行拟募集股金总额为股(含符合转换条件的漳浦县联社原社员股金),每股面值为1元。其中:自然人股占股本总额的59.83%;法人股占股本总额的40.17虬(二)募股对象的确定本次新股募集以定向募集方式进行。拟定向吸收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企业法人入股。企业法人作为漳浦农商银行的发起人认购股份,应当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向金融机构入股的资格和条件。1定向募集股份股。募集对象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财务状况,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募集具体股份
4、和比例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2 .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总和不得高于股本总额的10虬新增单一法人股东不得低于1%。(三)募股定价本次定向募股参照漳浦县联社清产核资结果,考虑组建后漳浦农商银行的发展前景,适当溢价确定。根据中介机构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每股净资产为2.20元。漳浦农商银行全部股份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定为每股人民币3元,其中1元为漳浦农商银行的实收资本,溢价2元计入资本公积。(四)股金募集方式1原漳浦县联社股金的处置(1)原社员持有的漳浦县联社股金在自愿基础上,按面值1:1转为漳浦农商银行的股份。不愿入股的根据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和资产
5、评估结果,剔除政策因素和提足所有者权益项下一般准备后确定的每股可量化净资产1.93元予以清退。(2)不符合漳浦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原社员可以将股金转让给符合发起人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退股,但不可以将股金转为漳浦农商银行的股本。(3)对在原股金处置公告期内无法确认身份的,或在公告期截止日未提出转股申请、也未办理退股手续的原社员股金,经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后,全部按照清产核资所确定的每股可量化的净资产值转入”其他应付款”核算,不再具有股权属性,不再享有投票权及股金分红等权利,原社员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后可随时向漳浦农商银行要求退还。3 .新增股金募集本次新增股金全部向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财
6、务状况,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募集。为了引进具有重要影响或战略合作意义的投资者,新增单一法人股东持股数量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5虬4 .新募集股金的出资方式漳浦农商银行向新股东募集的股本必须以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债权、实物资产、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新入股资金必须一次性缴足到位。5 .新增企业法人发起人认购条件详见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6 .漳浦农商银行本次征集对象主要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参照上市银行组建标准,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定向引入经营管理实力强、具有追加投资能力的优质企业法人。三、股金募集程序(一)筹建工
7、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供原漳浦县联社社员和有意向认购漳浦农商银行股金的投资者参阅。(二)投资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入股申请书,由筹建工作小组指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S)经审查确定拟作为发起人的投资者及其认购的股份数,签订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等文件。(四)拟发起人依据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缴纳认购资金。(五)获得筹建批复后,由中介机构对所募集股金进行验资,确认股东资格,出具验资报告。(六)漳浦农商银行获准成立开业后,向股东签发记名式股权证,作为股东入股所持股金的凭证和分红依据
8、。四、组织领导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下设专门部门负责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金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五、时间安排本次股金募集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5日,筹建工作小组在漳浦县联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漳浦县联社各营业网点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告,投资者应在登记期限内将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股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送交筹建工作小组。经初审符合发起人资格的应于9月15日前将认购资金预先缴存到筹建工作小组指定账户,逾期未募足发起人可撤回所认购股份。六、其他事项漳浦农商银行股东持有的股金,经董事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自漳浦农商银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漳浦农商银行不接受本行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股东以本行股份为自己或他人担保,应事先告知董事会。福建漳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