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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竹产品综合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农林产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竹产品综合加工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511528-04-01-840151建设单位联系人闫前达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兴文县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地理坐标E104o59,36.639,N2808,52.34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
2、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303-511528-04-01-840151FGQB-0036号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46.7环保投资占比(%)11.7%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6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插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外排废气以颗粒物为主,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氯化物
3、、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土壤不开展专项评价/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不涉及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原则,本项目可不用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
4、环境影响F评价情况尢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符合性本项目为竹炭生产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3版),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4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因此本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为竹炭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制造业”适用范畴。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仪2.产业政策符合性合本项目为竹炭生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5、2019年本)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设备、规模和工艺不在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也不属于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的淘汰装备和产品;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于2023年03月02日完成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511528-04-01-840151FGQB-0036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3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兴文县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根据兴文县九丝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未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同时,经核
6、实,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因此,项目选址合理。4 .用地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兴文县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建设单位(乙方)和兴文县九丝城镇村民委员会(甲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书,协议内容表明,甲方将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所属土地约15亩(本项目实际使用面积约6000m2)的集体土地流转交予乙方使用,因此本项目用地合法。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
7、,协同推进宜宾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宜宾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8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宜府发(2023)4号)。本项目位于兴文县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宜宾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及四川省“三线一单”数据分析系统查询,本项目位于兴文县一般管控单元(综合管控编码ZH51152830001)o区域特点:(1)兴文县除优先保护区和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2)除零散项目存在及乡镇居住集聚区外,本单元为以生态和农业区域为主;(3)单元内有大量的基本农田;(4
8、)有煤矿和页岩气开采平台。具体管控情况为:(1)生态一般管控区;(2)水环境一般管控区;(3)大气弱扩散重点管控区(100%);(4)土壤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土壤一般管控区;(5)能源利用一般管控区;水资源一般管控区;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插表1-2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152830001兴文县一般管控单元宜宾市兴文县环境综合环境综合管控单元-股管控单元YS5115283210004南广镇-兴文县-管控区宜宾市兴文县水环境分区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511528233()(X)1宜宾市大气环境弱扩散区9宜宾布兴文
9、县大气环境分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YS511528255(XX)1兴文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宜宾市兴文县资源利用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1528141(X)07兴文县土壤优先保护区宜宾布兴文县土壤环境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其他符合性分析插图1项目所在地与生态空间位置关系根据图2可知,本项目不在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插图2本项目与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位置关系本次评价按川环办函(2023)469号要求,根据项目所属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四个维度分别对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及单元级清单管控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插表13项
10、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兴文县一般管控单元普适性清单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禁止违法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产业、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违法将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未经达标处理的
11、城镇污水等向农业农村转移。对全部永久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IB的活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畜禽养殖严格按照宜宾市各区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执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止在禁采区内开采矿产
12、;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资源。项目为竹炭加工,选址于兴文县九丝城镇簸峡村一组,不属于禁止、限制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需退出的开发建设活动类型。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现有化工、冶炼、水泥等工业企业,原则上限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允许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引导企业结合产业升级等适时搬迁入园。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应符合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贲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
13、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批。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新建大中型水电工程,应当经科学论证,并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
14、的脱贫攻坚项目外,严控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长江主要支流重点管控岸线: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持续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持续进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现有白酒酿造企业,废水排放不能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
15、染物排放标准相应要求的应限期整治或适时搬迁,引导以白酒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水环境:水环境:岷江、沱江流域新建处理规模大于IoOo吨日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存栏量2300头猪、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相关要求;其他城镇结合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500m3d(不含)以下的乡集镇及撤并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执行。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高县位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新建企业执行相应行业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根据2023年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