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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村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二、考核内容考核分基本指标、加分指标及扣分指标等3项。(一)基本指标基本指标共IOO分:基础台账及检查巡查(20分)、群租厂房整治工作(10分)、群租房整治工作(10分)、行政执法工作(10分)、一般火灾控制工作(10分)、各类专项行动(40分)。1、基础台账及检查巡查(20分):(1)基础台账:各村对辖区内的规下企业(年产值500万-2000万)、低小散企业(作坊)、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摸,并做好一户一档的资料,得基本分10分。经抽查发现有未排查到位的企业,发现资料不齐全,每发现一家扣0.2分,此项最多扣3分。(10分)(2)检查巡查:
2、各村开展全面检查巡查,按照网格数量与辖区企业底数,基本完成检查的得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1-3分。按照各村检查数与隐患查处数进行排名并依此得分,最高得5分。对照逍林镇开展企业(作坊)安全生产检查标准、逍林镇开展沿街商铺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对辖区内的企业(作坊)、沿街店铺每季度随机选3-5家进行抽查,每发现一家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存在问题扣分(最多每家扣0.5分),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问题的,每发现1家扣0.5T分,此项最多扣5分。(IO分)2、群租厂房整治工作(10分)开展群租厂房专项整治工作:各村摸清底数,开展群租厂房专项整治,并顺利通过市镇两级验收工作,该项工作任务指标另行下达,辖区内没有群租厂房
3、且不存在瞒报的村,该项工作得全镇平均分。3、群租房整治工作(10分)开展群租房智慧消防推进工作:根据10人以上群租房智慧消防设备安装市级部门下达任务数折算到各村,该任务指标另行制订下达。(10分)4、行政执法工作(10分)各村积极配合镇平安法治办(应急消防管理所)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任务数,对主动上报、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查处工作的村酌情加分,其中消防电瓶车专项执法每起加0.05分,最多加15分。消防一般程序执法每起0.5分,最多加3.5分,安全生产执法每起125分,最多加5分。(10分)5、一般火灾控制工作(10分)各村辖区内发生的一般火灾成灾事故(以市消防救援大队
4、统计为准):其中发生一般民房火灾事故的每次扣0.5分,发生出租房(群租房)火灾事故的每次扣1分,发生沿街商铺(限上三产单位除外)火灾事故和工业企业(规上企业、危化品企业等非村管企业除外)火灾事故的每次扣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扣分,此项最多扣10分,扣完后不得参与年度评奖。(10分)6、各类专项行动(40分)(1)开展消防拉练、比武:按照镇对村义务消防队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消防拉练考核及大比武活动,按照得分折算。(10分)(2)开展智慧消防推进工作:拖鞋企业、工业企业(规下企业)按照市级部门考核数折算到各村,该任务指标另行制订下达。制0分)(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按照市级下达的任务
5、折算到各村,该任务指标另行制订下达。(10分)(4)其他各类专项行动:按照市级部门布置的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以各类文件布置为准,各村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10分)(二)加分指标(10分)1、因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开展到位,接受市级以上部门督查并顺利通过的村,每次酌情加0.5-2分,其中慈溪级0.5分,宁波级1分,省级2分,此项最多加5分。(5分)2、因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开展到位,被上级部门表彰或被电视台、报刊报道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5-2分,其中慈溪级0.5分,宁波级1分,省级2分,此项最多加5分。(5分)(三)扣分指标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消防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防汛防台抗旱事故的;每一起酌情扣3-5分,上不封顶。三、考核方式(一)年终考核年底,镇平安法治办(应急消防管理所)统一组织人员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各村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的考核成绩中。(二)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排名,按照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IOOOo元、8000元、5000元。四、其他说明(一)本考核奖励办法由镇平安法治办(应急消防管理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而适时修订。(二)未尽事宜由镇平安法治办(应急消防管理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