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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播音与中糅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二、考试内容和形式(-)作品朗读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二)新闻播报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话题评述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三、考试要求1 .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2 .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备稿时不得使用纸笔。四、考查范围1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3 .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4 .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