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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调研报告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我们按照委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照调研课题,制定严密细致的调研方案,利用下乡检查、个别谈话、实际查看、回顾总结、梳理归纳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个别领导干部认为个人事项是自己的事,与单位业务工作无关,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有的不能充分认识一些腐败问题往往与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工作圈、社交圈等有密切联系,认为
2、领导干部主要是在工作中行使权力,应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实际工作情况的监督,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个人生活自由和隐私权相矛盾;有的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组织监督,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举措,是组织对广大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认为报不报无关紧要等。二是报告的内容不全面,存在避重就轻、蜻蜓点水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虽然能及时报告自己的有关事项,但是报告的主体、内容、程序不规范。有的就自己涉及到的重要岗位、职责权限、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待遇、住房、车辆使用、个人社会交往、婚丧嫁娶等重要事项和关键内容、环节,在报告中不体现、不记录,只说一些无关紧要、不痛不痒的内容,有意或无意的“
3、逃避”组织的监督,给自己留下充分的自由活动空间;有的领导干部还让下属人员替自己填写相关报表,撰写有关内容,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定的执行力。三是职责权限不明确,监督力度不够。中央规定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纪委(纪检组)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现实中往往由于同级监督难以奏效而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再加之由于同级人员都比较熟悉,有的只给主要领导口头报告,以致于班子其他成员和纪委(纪检组)不了解情况,也无从监督,时间久了,也无资料可查。同时,在规定执行中存在监督主体不明确、沟通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只将自己的报告和相关报表上交组织部门,而忽视了纪检监察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执
4、行力。二、原因分析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从根本上对自己进行深刻剖析,总认为个人的事情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这些纯属“家务事”,由于这些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的存在,导致部分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不强,不能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的甚至根本不报,严重影响了此项制度的落实。二是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掌握单位的人权、财务、物权,处在重要的岗位上,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敷衍了事、瞒报、漏报,总想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外,我行我素。三是由于同级之间存在工作关系、个人关系等原因影响,导致监督缺乏力度,方式方法简单,监督事项淡化,加上职责权限
5、不明晰,报送渠道单一等因素,影响了制度的执行。三、对策、建议(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会圈监督的现实选择。切实加强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及早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再次,要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关心爱护干部的
6、有效举措。(二)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活动,以保证此项制度有顺利贯彻执行。三是严明纪律。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要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一式两份向班子及“一把手”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后一份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份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及其真实性负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其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更加具有操作性。要规范报告程序。对哪些事项需要事前报告的、哪些事项需组织审批答复的、哪些事项需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都应作出明确规定。对重点报告事项,还可以根据实际,设计制式表格,明确纪律规定,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