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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I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事件分级11. 5预案体系4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42. 1领导机构及职责42.2 办事机构52.3 成员单位职责62.4 工作机构及职责102.5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132.6 专家咨询组132.7 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143预防和预警机制143. 1信息监测与报告143.2 预警预防行动143.3 预警164应急响应及措施174. 1一级、二级应急响应174.2 三级应急响应184.3 四级应急响应194.4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195应急处置275. 1信息报告275.2 先期处
2、理275.3 指挥协调275.4 应急监测275. 5力量部署275.6 安全防护275.7 信息发布276后期处理286. 1善后处置286.2保险与理赔281.1 3事件调查281.2 4总结评估297应急保障271.3 1通信保障277.2 救援队伍保障277.3 救援装备保障287.4 资金保障287.5 物资保障287.6 医疗卫生保障297.7 交通运输保障297.8 治安保障292929错误!未定义书签。7.9 公共基础设施保障7.10 10奖励与责任8监督管理7.11 1应急预案演练308. 2宣传培训308.3 预案编织与更新308.4 预案解释318.5 预案生效时间319
3、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9. 1名词解释3110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10. 1鸡东县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流程图32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职责,切实做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与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鸡西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鸡东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
4、对工作。核与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1.4 事件分级1.4.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IOO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
5、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1.4.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IOO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
6、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市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In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
7、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I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
8、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预案体系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各成员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相关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成。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领导机构及职责县政府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9、、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煤管局、县气象局、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鸡东供电公司、县通信管理办公室、鸡东铁路车务段。县指挥部职责:(I)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3)统一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指导乡(镇)政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10、4)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2.2办事机构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负责指挥部日常管理工作。主任: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局长副主任: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成员: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职责:(I)贯彻执行县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工作,并综合协调组织实施;(3)综合协调全县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可能影响区域的浓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
11、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4)受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传达省市县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指令;(5)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处置,指导现场遗留危险化学品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6)负责与乡镇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7)组织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对公众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培训。(8)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按指挥部成员单位顺序)(1)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配合涉事部门管理、协调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
12、宣传报道工作,并根据突发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和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县发改局筹协调县环境应急救援所需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会同县煤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商务和粮食局鸡东石油公司、鸡东供电公司等组织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3)县工业和信息科技局负责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产业发展;参与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4)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紧急避险和疏散工作。(5)县公安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
13、人员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协助生态环境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对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等工作,指导当地公安部门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6)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本地殡仪服务机构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7)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县级经费保障。(8)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协调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9)县住建局负责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指导临时避难场
14、所建设。负责保证城市基本生活饮水、燃气、集中供热等供应。(1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处置人员与物资的运送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公路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H)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并利用现有蓄水工程配合开展合理调度。(1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农业生产、畜禽养殖、渔业水域、野生水生物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和评估工作。(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14)县应急管
15、理局(县地震局)负责参与因工矿商贸和危化等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负责通报地震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震情和灾情情况。(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16)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对文旅产业造成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工作。(17)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污染事件对森林、林地和草原等自然资源造成损害的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和恢复工作。(18)县煤管局按本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负责配合县指挥部办公室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19)县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预警事发地及周边的天气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提供受污染区域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20)县商务和粮食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