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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领会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心得体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求的具体举措,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据报道,个人养老金或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即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个人养老金早就进入公共视野,但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近年来,从舆论“造势”到政策“吹风”,从顶层设计到制度成
2、形,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快车道,离我们越来越近。“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即个人养老金。众所周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构成了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3亿,但对于多数人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基本,很难让晚年生活体面。至于企业年金,那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无法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应运而生,可满足多个群体的需求,来得恰是时候。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显然,参加人最关心缴的钱能否安全、保值升值,以及到晚年后能否回到自己手里?由此必然关心
3、到哪里购买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是否靠谱?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机构获准发行与此相关的养老产品,且试点机构不断扩大。监管层的态度很明确,稳步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个细节是,无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还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谈及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均用了“规范发展从中可得出结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发展,但必须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无规范则无发展,监督越有力,参与人越安心,个人养老金都是公民的血汗钱,不容有任何闪失。当然,不容闪失不等于没有风险。日前,国办发布的意见指出,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对此,
4、相关金融机构要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对产品的风险性进行监管,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对此,人们在购买此类产品时要心中有数,做好心理评估。截至2020年末,我国养老三支柱规模分别为8. 3万亿 元、3.54万亿元和4亿元,第三支柱占比可忽略不计。而同期美国养老三支柱规模分别为2. 9万亿美元、20.1万亿美元和12. 2万亿美元,第三支柱占比高达35%。可以预料,随着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落地,第三支柱将迎来跨越式发展。无论如何发展,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社会层面也要发挥监督功能,盯紧个人养老金。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这个问题或将加剧。从这个角度看,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势在必行,也扮演着多重角色。有句话说得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是水涨船高的关系,水浅行小舟,水深走大船,违背规律就会搁浅或翻船。推进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是个好消息,好事办好,制度发力,要让每个参加人受益,而晚年生活尊严归根结底需要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工作,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