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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日常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成员:XXX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学校教育资助评审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
3、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科任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三、认定标准认定标准统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XX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X教字202X40号)执行。(1)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
4、平的原则,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2)认定标准依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以及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进行认定。(3)认定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一般困难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等二至三档,提倡资助分档在县域内保持一致。(4)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
5、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1)提出申请。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资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执行班级评议、年级认定、校级审核三级认定程序。班级评议。成立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o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基本信息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提交年级认定小组审核。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要留存评议工作记录,建档备案。
6、年级认定。成立由年级组长任组长的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受助档次。学校年级仅有一个班级的学校,年级认定可以与校级审核合并进行。校级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批准。五、助学金评审学校应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当年享受助学金初步名单和资助类别,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
7、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三级认定”和助学金评审是两项工作,不可并作一步。六、结果公示认定小组初步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七、资金发放(1)资金发放时间。每年春季5月31日、秋季11月30日前,学校将资助金发放给学生。(2)资金发放形式。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按时间节点
8、发放到学生手中,每位资助金受助学生自行办理银行储蓄卡,集中统一发放。(3)资金发放告知。资助资金发放后,学校会及时向学生及监护人发放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领取资金后签字确认,回执单学校存档。八、监督检查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管理,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资格。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校长室XXXXXX、校学生资助管理组XXXXXX),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