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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尼特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内民委发202334号)、锡盟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锡民委字20235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挥作用,助力全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动“兴边富民”行动,促进现代化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东
2、苏旗民委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统一部署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推动“兴边富民”行动,提升集体经济和牧民合作社、家庭牧场等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水平,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边境各民族群众生产条件及收入水平,努力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不断增强边境各民族群众的
3、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组织领导为切实落实好项目的监管与实施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成立2023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包丁柱武晓妍宝乐日玛周海泉王峰副组长:陈晓刚侯强那顺乌日图苏文礼图力古尔宝花旗民委主任满都拉图镇人民政府镇长洪格尔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长巴彦乌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长赛罕高毕苏木人民政府苏木长旗财政局副局长旗发改委副主任旗民委副主任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旗审计局副局长张文龙旗住建局副局长王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毕力格巴雅尔旗农科局农牧技术推广
4、中心主任斯琴毕力格满都拉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布仁特古斯洪格尔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长朝克图白海鹰成员:王德斌闫雪梅沙格拉温都舒呼德尔胡日瓦萨仁高娃乌日罕巴彦乌拉苏木党委统战委员赛罕高毕苏木党委统战委员旗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主任旗民委会计旗民委项目工作人员旗住建局质检站副站长满都拉图镇项目工作人员洪格尔苏木项目工作人员巴彦乌拉苏木项目工作人员赛罕高毕苏木项目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审批、调度、验收、移交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委607室,那顺乌日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三、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及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产业化牛棚建设项目2 .建设地点:苏尼特左旗4个苏
5、木镇3 .建设内容:新建产业化牛棚IO座,建筑高度4.70米,长40米、宽12.5米、总面积500平米,可容纳80100头牛;地面有普通红砖立铺,细沙灌缝,结实、防滑、易于冲刷和尿液渗透;食槽宽50厘米,具有饮水喂饲草料多功能用途;饲喂通道宽度为3.4米、厚度20厘米,贯彻牛舍中轴线;牛栅栏位于食槽前,由两道横栏、主立栏组成。4 .投资规模:计划投资总额为2023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20万元,无自筹、嘎查集体资产收益。5 .项目周期: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四、实施步骤1苏尼特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各相关单位及项目实施苏
6、木镇、嘎查协调配合,保障项目按计划如期竣工。6 .按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项目实施中监督工作、项目竣工后的验收移交及相关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各项工作,坚持资金效益最大化,发挥好资金的作用。7 .采购方式:根据2023年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投标。五、资金管理办法1 .苏尼特左旗民委同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后支付中标价的40%,验收合格后付55%,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5%(质保金)。2 .苏尼特左旗民委及项目实施苏木镇做好前期工作及调研,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核实拨款的同时跟踪调查,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要由专人负责项目,负责人监督好项目的进度,安全高效使用项目资金。3 .项目验收合格资产移交给嘎查集体,按照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关于进一步完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收益标准及分配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左政发2023100号)文件精神,苏木镇人民政府、嘎查做好项目后期管理、收益支配等工作。项目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夯实嘎查集体经济、发展集体产业和公益事业等,使牧户、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嘎查集体实现“双赢”,推动牧区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