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门诊工作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医院门诊工作制度一、门诊实行24小时应诊制。二、门诊工作由门诊部统一领导,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服从门诊部统一安排,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严守工作岗位,保证正常门诊工作秩序。三、临床科室应加强对本科室门诊医生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行政领导,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参加门诊值班,专家门诊工作应由从事临床医疗工作5年以上,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医师担任。四、门诊医师由临床科室安排并报门诊部,门诊部汇总后公示。医生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应填写门诊出诊变更审批表,至少在出诊前一天将审批表交门诊部。五、门诊医师应及时接诊。对兴奋、躁动、严重自杀、伤人等重性精神病患者及老人、残疾人、军人
2、优先安排就诊;对疑难危重患者或经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必要时可提请医务部组织门诊会诊。六、门诊医师应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向院外介绍或转诊患者。七、门诊医师应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对患者的任何处理及建议均应书写在门诊病历上,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在门诊病历上签字。门诊部、医务部定期检查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八、门诊检查科室所做的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如因不可控原因致检查结果未能按时完成,应做好解释工作。九、门诊工作人员加强检诊及分诊工作,有序引导患者就诊,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利用候诊时间进行卫生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