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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做好中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基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保障,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
2、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变,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
3、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2023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表态发言同志们:新时期学校“立德树人”的宗旨更加凸显,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核心地位,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体现,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对现行学校管理机制进行变革。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认识长期以来,在学
4、校领导和教师中普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抓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硬任务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涉及意识形态问题,成效不明显,甚至可有可无。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在下降,直接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落实,不利于学校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党员“三会一课”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等制度优势,要把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前提和保证。一是认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在学习会上,既讲学校业务工作,也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党风廉政,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要求,让教职工认清形势,明确任
5、务,并以此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努力使每位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都能“立标杆、守底线”。二是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通知精神,探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渠道和措施,让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学校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明晰党员的权力和义务,推进新形势下学校管理机制的变革,坚信学校党组织的工作大有可为,在推动学校发展中必须有所作为。三是精心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教师根据本职工作特点,开展关爱学生、服务社会等“日做”活动,通过总支委员轮流上党课、党员教师轮流谈学习体会以及收看视频、学习文件等“夜学”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教师
6、的党性修养。二、夯实基础,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从原来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转变为“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责任更大、任务更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履行党组织职责的关键,也是顺应学校管理机制变革的需要。一要健全基层组织,及时进行学校党委和下设支部的换届选举,调整充实支委成员。要让校办、学生处、教务处等核心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选入学校党组织,方便就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作出决策;让年段长担任下设支部书记,骨干教师任委员,参与年段和教研组工作的谋划、协商、决策和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使学校基层工作更接地气,更容易推进。二是
7、明确责任分工,转变思想观念,落实总支和支部各委员的岗位责任制,强化支委成员既抓业务又抓党建的“一岗双责”意识,在业务工作中融入党建工作,用党建工作助推学校发展。三是强化支部工作。支部是学校党建工作的基础,抓好支部的党员教育与管理,增强党员教师的担当精神。通过支部在各学科和后勤党员中开展“立标杆、树典型”活动,引导党员为学校分担更多的困难和任务(如:担任班主任和教研组长、跨年段教学、超工作量以及分担创建省特色学校和迁建工程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成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标杆”,促进年段、教研组和学校工作的开展。三、创新机制,突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
8、,学校党组织承担起“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职责,必须打破学校原有的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突出核心地位。具体要做到“一规则、二加强、三优先”:“一规则”即制订学校议事规则,明确党政职责边界和决策机制,避免越位和缺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决算、基建采购项目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一言堂”和“不担当:“二加强”,一是加强党组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工、青、妇及民主党派的领导,讨论决定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
9、题,统一各方思想,统揽各项工作,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二是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适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工作绩效民主测评。“三优先”,一是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先由党组织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向行政提出意见;二是重大政策出台前,先组织党员进行协商完善,统一思想认识,助推行政工作的落实;三是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优先考虑表现突出的党员教师,并充分尊重党组织的意见。四、理顺关系,确保学校管理高效运行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后,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起“总揽全局和全面领导”作用,主要是指“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用人才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
10、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校长行政指挥权应得到充分尊重。因此,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党政关系,实现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确保学校管理高效运行。一是要理顺党组织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是领导核心,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独立负责。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既要强调校长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也要强调党组织必须全力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充分听取校长的意见,发挥校长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要理顺分工与合
11、作的关系。提倡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双肩挑”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做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通力合作;既要自觉履行职责,又能积极践行集体领导。党组织和行政班子既要明确职责权限,又要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学校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应由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提交党组织集体讨论决策。优化队伍,提升驾驭学校管理变革的能力随着学校管理机制的变革,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落实“立德树人”办学宗旨,实现学校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党组织战斗力和主要领导对学校管理的驾驭能力。一是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要把“政治坚定、善于协调、精通党务、通晓教育”的同志选拨到书记岗
12、位上来,以满足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需要。二是切实把握教育契机。根据中央和当地党委的要求,分阶段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打牢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严以律已当表率、干在实处求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发展。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新时代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中小学校的重大实践,更是对学校管理机制的深刻变革,只要我们“加强学习、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理顺关系、优化队伍”,就能顺利推进工作,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优化管理方式、促进学校发展,践行立德树人”的目标。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第一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13、负责制,着力提高高校党建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院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执行和实施党委的决议,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委领导重在决策,校长负责重在组织执行。第三条学院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其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方向,总揽全局,谋划发展,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协调各方。其主要职责是:1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4、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发挥系、部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 .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4 .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学院人才工作。6 .领
15、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 .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指示精神。2 .主持制订学院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研究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负责检查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4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本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5 .负责协调学院党、政、群团等组
16、织之间的关系,支持院长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6 .负责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7 .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8 .召集和主持党委会、党员大会,代表党委定期向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和党委决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 .主持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3 .拟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具体行政管理规章制度。4 .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