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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一、排查规程(一)排查。由街道组织社区、小区物业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按照市建设局牵头编制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手册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包括违建、出租情况),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物业、社区、街道相关负责人层层签字确认后,分类填写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并上报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二)评估鉴定。街道成立专业评估组(购买第三方服务,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对摸排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或疑似安
2、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要建档造册并进行整治。对鉴定存在疑义的报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保障组专家进行评估,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建档造册并进行整治。原则上,无两证且改变经营用途以及有两证但改变规划使用功能的,由业主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三)举报。综合协调组设立举报电话,接收群众举报并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按照市区具体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二 处置规程(一)“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街道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实施加固补强,补强过程由社区、物业安排
3、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组织社区、物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相关手续不齐全的,由产权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安全鉴定,鉴定评级符合标准的,符合条件的限期补办相关手续;若鉴定评级不符合标准的,由街道组织清退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社区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确认。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由街道责令产权人限期恢
4、复原状。(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破坏承重结构的群租房等,由社区和物业企业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社区、物业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组织社区、物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拒不整改的,由街道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四)违法改扩建的建筑。由街道责令当事人自行恢复原状,当事人拒不恢复原状的,由街道组织执法力量对违建部分建筑予以强制拆除。恢复原状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恢复,恢复
5、过程社区、物业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组织社区、物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由街道责令、监督厂房产权人进行整改,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完成后由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五)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由街道责令产权人恢复原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修复过程由社区、物业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完成后由街道组织社区、物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并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拒不
6、整改的,由街道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拒不整改的,由街道依法组织强制执行。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由街道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对拒不撤离危房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强制带离。(七)“三合一”厂房、店面(生产、经营、居住混合)。由街道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厂房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安排专人监督;完成后由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7、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由安办牵头,社区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三、验收规程(一)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由社区上报申请,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执规工作组先行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对接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抽查。(二)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由街道牵头,组织社区、物业、专家(至少两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结构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至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执规工作组复核,由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抽查。(三)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由街道牵头,组织社区、物业、专家(至少两名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结构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执规工作组,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复核。(四)街道总体验收。社区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由其上报申请;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执规工作组组织验收,由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汇总全区情况,上报至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抽查验收,造册归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