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555056 上传时间:2024-01-2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4.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在工程所在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第八条经办工资保证金的保险公司,可采取共保方式开展业务,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将已备案的保险公司名单向社会公布。(一)应具备从事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资质;(二)独立承保人或共保体承保人保险服务能力应当满足存储主体在工程所在地承保、理赔等保险实务需求;(三)提交包含但不仅限于承保人履约保证机制的保险方案能用于系统信息推送和在保险公司未履行保单所示的付款义务时,保证付款义务。符合行业监管规定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保险经纪公司可依法为建筑业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第九条工资保证

2、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2%的比例存储,单个项目存储金额上限不超过IOOO万元。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额不明确的,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定额或承建项目投资概算作为计算依据。存储主体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2个项目已存储的工资保证金仍在监管期,均已落实相关制度,经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其新增工程项目存储比例可降低至15第十条存储主体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承建的工程项目已存储工资保证金、均落实相关制度,其新增工程项目存储比例按以下方式执行:(一)存储主体连续2年未拖欠工资,且该存储主体被评定为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价B级及以上,经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3、部门核准,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降低至1%o(二)存储主体连续2年未拖欠工资,且2年内因根治欠薪工作被省级或市(州)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书面表彰、表扬或奖励的,且该存储主体被评定为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价B级及以上,经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降低至0.5%。(三)存储主体连续3年未拖欠工资,且该存储主体被评定为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价A级,经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其新增工程可免予存储。(四)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总包

4、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拖欠工资,经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可免除该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证金。已享受减免优惠政策措施的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该项目应按2%的比例补足。本条所称拖欠工资被确认是指因拖欠工资被责令整改。第十一条存储工资保证金前2年内,存储主体在全省范围内已承建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资被行政处理处罚的,其新增工程项目存储比例提高至3机存储主体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前,其新增工程项目存储比例提高至4机因拖欠工资导致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提高的

5、,其存储金额无上限。第三章工资保证金存储流程第十二条存储主体应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自实施施工作业行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存储(减免)申请,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函。未按规定时限提交申请的,不得减免。存储主体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如下:(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减免)申请表;(二)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等项目开工手续资料原件和

6、复印件;(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存储主体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五)存储主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十三条存储主体收到同意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持同意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函到经办机构办理完存储工资保证金业务:(一)现金存储的,存储主体应与经办机构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副本交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二)保函(保单)存储的,存储主体应将保函(保单)正本送至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函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受益人,保函性质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第十四条存储主体应在工程施工期内提供有效的保函,保函有

7、效期一般应为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交工、完工)日期延后6个月,至少为1年并不得短于施工合同期。工程未完工保函到期的,以及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保函已到期的,存储主体应及时更换新的保函或延长有效期。未更换新保函或未延长有效期的,视为未存储工资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四章工资保证金使用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贲令改正决定,到期拒不改正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向经办机构、存储主体出具支付通知书。经办机构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根据支付通知书将相应金额的款项支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本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经

8、办机构24小时内支付到位。采用保函替代存储工资保证金,发生前款情形的,提供保函的经办机构应在收到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经办机构24小时内支付到位。第十六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动用工资保证金的,存储主体应按以下方式补足:(-)现金存储的,应在工资保证金使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足。(二)保函替代存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已动用部分或提供与原保函相同担保范围和担保金额的新保函。(三)保单替代存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已赔付部分的差额保单,或补交对应差额工资保证金现金。未按上述规定补足的,视为未存储工资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工资保证金返还(

9、退还)流程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存储主体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交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退还)申请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经办银行和存储主体出具同意返还(退还)工资保证金的证明。经办银行收到同意返还(退还)工资保证金的证明后,工资保证金账户解除监管,相应款项不再属于工资保证金,存储主体可自由支配账户资金或办理账户销户。使用保函(保单)存储

10、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返还保函(保单)正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1年内未发现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存储主体可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和存储主体中途终止施工合同的,自终止施工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发现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存储主体可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应在审核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存储主体,存储主体依法履行清偿(先行清偿)责任后,方可再次申请返还(退还)。第十九条存储主体申请返还(退还)工资保证金应提供以下材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退还)申请表;(二)建设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者交付使

11、用的资料或者终止施工合同的材料;(三)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及在维权信息告示牌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图片;(四)存储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存储主体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六章工资保证金监管第二十条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问题,应及时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在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手续)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开工信息推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推送。第二十一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

12、级大数据部门基于级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息管理功能。第二十二条对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的,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归存储主体所有,除出现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得动用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在工资保证金账户被监管期间,存储主体可自由提取和使用工资保证金的利息及其他合法收益。第二十四条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存储工资保证金后30日内,通过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将存储主体名单、工程名称向社会公布

13、,存储主体应当将本工程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纳入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第二十五条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代替存储工资保证金,具体办法通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采用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保单代替工资保证金的,参照银行保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以外确需存储工资保证金的,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贵州银保监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民航管理局进行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已按原有工资保证金政策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单)继续

14、有效,其日常管理、动用和返还等按照原规定执行;需更换新保函(保单)以及未完工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按照原规定执行;本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工程项目、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减免)申请表(样本)2 .同意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函(样本)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样本)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样本)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退还)申请表(样本)6 .同意返还(退还)工资保证金的证明(样本)附件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减免)申请表(样本)申请存储主体社会信用代项目名称项目tt施工合同额(万元)小写:万元;大写

1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项F1经理及联系电话劳资专管员及联系电话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申请存储方式(4选D:1.现金存储口;2.银行保函口:3.保证保险口;4.担保公司保函口申请存储比例:1.免予存储口:2.标准比例口_%;3.提高比例%;4.降低比例_机iD申请单住承诺我单位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存在虚假的材料,愿承担违法货任并接受相应行政处罚。盖章:年月日人社部门审核ItjI经审核(以下2选D:(1) 同意本项目通过_方式存储工资保证金,符合舟存储比例,应存金额,小写:_刀元:大写:0(2) 口本项目符合免予存储工资保证金规定,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给予免予存储.经办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核人:_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盖章)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明: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2 .降低存储比例、免予存储、提高存储比例由市州级加盖公章,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市州级的,盖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章即可:3 .本表由劳动保障隘察机构留存。同意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函(样本)编号(202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