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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出台背景为进一步提升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内外贸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持续提质创新发展,实现规模、贡献双跃升,结合慈溪实际,特制订慈溪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二、制定依据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电子商务提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4)(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54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三、主要内容本政策意见主要是为推动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内外贸电商、服务经营主体持续提质创新发展而制定的操作办法,详细规定了支持方向、支持内容等事项,共有十条:一是推进产业集聚
2、区提质增效,在支持现有产业园区深挖潜力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区域利用老旧厂房改造提升新建园区;二是加快电商主体培育,鼓励企业探索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对新进驻主流电商平台开设专卖店、旗舰店给与一定补助;三是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网络销售额达到政策要求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与奖励;四是鼓励电商企业品牌建设,对自主品牌线上线下销售达到政策要求规模的,给予一定奖励;五是加强企业融资保险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为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辅导等;六是大力推进物流服务提档优化,加快构建完善物流配送平台和配送网络,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对设立海外仓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七是加强电商人才引育服务,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八是强化电商企业合规引导,加大企业财税合规、海外经营合规指导培训,探索建立电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九是大力营造电商发展氛围,开展电商企业评优活动和智库建设等;十是鼓励设计和开发新品优品,对企业的工业设计按投入给予一定补助,对工业设计机构,按年销售给予一定补助。四、文件实施日期和解读单位本政策为阶段度性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慈溪市商务局、慈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