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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保障居民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2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 8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建城2016) 120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的通知(函城字2018) 43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
2、018) 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我县“一带两城五组团”发展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全面推行“资源再利用、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类”的分类方法,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美好的宜居环境。二、基本原
3、则(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财政水平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实施,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三、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
4、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实现我县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80%以上;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资源利用率达93%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确保具备两种以上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方式,能基本满足前端分类需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标准规范等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县城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建成8个以上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深厚氛围。四、主要任务(一)完善环卫基础设
5、施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集中布局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特别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餐厨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现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二)实施强制分类。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全县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严格落实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要求,城区生活垃圾
6、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4大类实施分类管理,各乡镇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加快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保障和政策倾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续建、扩建),到2020年底确保具备两种以上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方
7、式,建成县级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在已有垃圾中转站内新建餐厨垃圾机械化(有机肥)处理设施;新增垃圾中转设施,新增(更新)专业(餐厨垃圾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提升生活垃圾运输能力;完成对已封场或即将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四)健全和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四个分类环节设施设备相匹配。一是要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辖区内的垃圾房、转
8、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二是要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三是要完善与垃圾分类相互衔接的收运和终端处理体系。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立健全独立的工业固体废物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工业固体废物和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建立健全独立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新购厨余
9、垃圾收集车和转运车,实行分类运输。积极试点引进除焚烧、堆肥以外的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五)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刊播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丰富宣传内涵;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作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拓展宣传渠道,在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发
10、挥环保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引导。(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永嘉传媒集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民间公益环保组织、各乡镇街道)(六)探索创新垃圾分类处置机制。积极探索深化垃圾分类处置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借助社会公益环保团体、专业人士的力量,推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处置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司化操作,解决政府垃圾分类相关人员、资源短缺问题。(牵头单位:
1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考绩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永嘉传媒集团、县委农办(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楠溪风景旅游江管委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
12、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实体化办公。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二)明确工作职责。县考绩办:负责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及县直属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县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
13、社区等评选考核范畴。永嘉传媒集团:协助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大力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农办(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县经信局:负责鼓励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促进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县教育局:负责县各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县各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工商企业及社会个人开展废旧衣物的慈善捐献活动,并在
14、相关小区设置废旧衣物收集爱心屋,做好废旧衣物收集数量及捐赠去向的数据统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开展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相关经费。县住建局:负责制定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牵头建设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供应保障工作。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县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县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置管理等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系列(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评选活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将餐厨垃圾分类纳入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等级评定项目。严格落实“
15、限塑令”,对商场、农贸市场、超市、各类批发市场开展塑料袋规范使用及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专项整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领导小组要求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牵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技术标准、考核标准、奖惩机制等;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目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市楠溪风景旅游江管委会:负责推动全县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酒店、宾馆、坂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县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供销联社:充分利用供销系统基层网点和回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