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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全面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维护全系统的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工作原则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平战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病人、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准备工作。(二)安全生产事故概念(1)火灾、爆炸(如锅炉、高压容器、氧气仓等特种设备所引起),触电事
2、故(如电路老化所引起);(2)楼房及其它建筑物坍塌;(3)其它在医疗卫生单位发生的可能导致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医疗纠纷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按照乐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不在本预案范围之内。(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各单位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二、应急指挥处理体系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电话:XX),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各市级医疗机构一把手和局相关科
3、室负责人为成员,对安全生产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XX),负责安全生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报告(一)报告责任主体及时限和程序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市卫生局报告。市卫生局认为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二)报告内容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四、安全
4、生产事件的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由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单位迅速组织人员救治,并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对造成1人以上死亡、2人以上重伤、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市卫生局启动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同时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温州市卫生局和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二)指
5、挥协调(快速反映,组织)市卫生局应急预案启动后,局机关和事发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4、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5、抢修被损害的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6、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
6、,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三)应急结束现场指挥机构和卫生局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同意,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五、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市卫生局、事发单位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应急预案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和现场清理与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事发单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二)调查和总结市卫生局组成调查组,配合市政府及安监部门及时组织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对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件,请求市政府派出调查组。调查组应当及时
7、、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六、组织纪律(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故,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二)在处置紧急重、特大事故过程中,要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依法、及时、妥善、果断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三)事件发生时,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主要负责人外出的,由单位主持工作的其他负责人负责处理并报告市卫生局。(四)对在应急处置重、特大事故中,不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和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相关专业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处置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