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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安管理、法律13部法律法规知识点全考点两科涉及到的相同法律法规包括如下: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一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点1.特种设备种类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2、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知识点2.特种设备的生产(1)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2)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3)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4)电梯的
3、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知识点3.特种
4、设备的经营【销售单位的义务】(1)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2)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义务】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特种设备进口】(1)进口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要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得许可。(2)进口特种设备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3)进口特种设备,应当
5、向进口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知识点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2)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
6、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点5.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2)特种设备使
7、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4)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5)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6)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知识点6.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与故障处理(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
8、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3)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
9、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挈募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知识点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基本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
10、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知识点2.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知识点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1)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2)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
11、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3)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知识点4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1)特种
12、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5)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6)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知识点5.公共服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1)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3)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