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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淮安市是国家“多规合一”的试点市,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设区市。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关于“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遵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以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依托,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探索构建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
2、管制度,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二、主要目标(一)构建一张空间蓝图。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在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基础上,将行政边界和自然边界相结合,逐步推进中心城区、县城、乡镇的城镇、农业、生态边界及相关红线划定,消除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差异图斑。整合优化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实现各类功能分区统筹衔接。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发挥空间规划对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对产业布局的引导和约束功能。到2016年底,形成三类空间边界清晰、重大产业布局明确、公共服务资源均衡的空间开发调控蓝图。(二)建立一个技术平台。依托淮安市信息化建设队伍,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
3、。建立全市规划数据库,整合主体功能区(含三类空间)、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空间数据。统一空间坐标体系、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平台网络访问机制,实现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保障空间信息共享。2016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包含中心城区空间数据的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区开展空间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实现市规划馆空间技术信息展示台对外开放。到2016年底,建成全市域空间信息技术平台,支持开展项目生成和审批的业务协同作业。(三)完善一套项目流程。在现有的审批平台基础上,整合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商务、房屋征收等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科学划分审批阶段、优化审批流
4、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生成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到2016年底,探索形成“一口录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体系,实现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同时推送、并联审批、注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完成建设项目报审模式、再造审批流程和“一表式”受理审批等改革。(四)确立一种协调机制。协调机制主要为重大项目招弓I、落户、建设服务。以“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为载体,建立重大项目落户技术审查机制。通过技术审查的项目,在项目生成、审批过程中优先办理。联合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未通过“多规合一”空间技术信息平台审查的重大项目开展部门会商
5、,对规划调整、容缺审批等提出会商意见。建立“多规合一”项目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推动项目决策,开展各项工作。到2016年底,各项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并在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重点任务(一)推动实现“四个合一”1推动计划与空间合一。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发展任务与空间布局、空间管控相结合,改变将时序与空间、发展与布局相互割裂的状况。按照区域背景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市县空间利用效率和整体竞争能力。推动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向空间领域延伸和细化。将淮安全域划分为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其中,城镇空
6、间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0%,城镇空间内的实际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城镇空间65%;农业空间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62%;生态空间约占市域面积的28%。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的要求,明确各市县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主要任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统计局)2 .推动空间与空间合一。推动实现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规划空间的合一,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交通、水利等各专项规划和各类空间之间的合一。在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础上,以基本农田和其他自然边界基本完成城市开发边界的确认。完
7、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红线规划冲突图斑比对工作。9月份,形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冲突图斑调整意见,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图斑调整。力争到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冲突图斑调整工作。(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3 .推动技术标准合一。推动各类空间规划在坐标系、比例尺、用地分类等关键技术标准方面逐步统一。三季度,制定并出台淮安市规划编制技术标准(试行),对各类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进行统一。以国家2000坐标系为标准,实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图件坐标统一。细分土地利用规
8、划中的城镇用地类型,有序推进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分类协调与统一。逐步完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比例尺衔接(包括市级、中心城区和县级规划)。(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4 .推动规划与规章合一。推动各类规划确定的边界、红线等空间要求与各类规章制度相统一,特别是国家、省市确定的产业政策要与规划空间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保持一致,避免产业政策冲击空间规划或空间规划制约产业项目落地。对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要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空间规划确定的农业产品主产区的区域,要围绕增
9、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其他非农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区域,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适宜产业、生态经济。(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二)加快细化边界红线5 .完善生态控制红线。以淮安市生态红线规划为基础,叠加开发建设现状和相关规划,开展生态红线边界调整。三季度,完成中心城区生态红线边界的细化。2016年底,完成全市域生态红线调整完善工作,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进行深入衔接。(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6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统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叠加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基本农田以及生态红线,协调城镇空间内的冲突图斑,按照近期2023年、远期2030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三季度,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的细化,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并报请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备案。2016年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衔接,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牵头部门:市规划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7 .划定基本农田边界。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考虑农业空间分布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11、,划定基本农田边界。(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农委,责任部n:市规划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负责)(三)加快成果转化运用8 .加快“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建设。以国家2000坐标系为基准,加快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和交通网络规划等多源空间规划数据的整合,协调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分类,建立坐标统一、尺度协调、分类统一的综合空间数据库和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空间数据库的网络访问机制,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数据共享标准及网络互连方式,实现各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平台的无缝对接,形成政府业务部门信息系统协同
12、平台。(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9 .破解用地空间难题。在“多规合一”工作中,确定淮安市最终建设用地规模及建设用地分布,并处理好近期2023年与远期2030年之间的关系。根据阶段发展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建设用地需求规模研究,立足既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落实建设用地布局范围,挖掘空间潜力,力争留足城市最大发展空间,实现建设用地动态调整。(牵头部门: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市规划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10 .破解项目落她难题。利用“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技术平台,严格管控项目落地。对符合红线和边界控制要求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度
13、,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对不符合红线和边界控制要求的项目,从招商环节起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一表式”受理审批改革的要求,优化组合现有审批平台,建设项目生成审批平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四、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成立淮安市“多规合一”委员会(名单附后),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副市长任副主任委员,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秘书长,市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统筹协调“多规合一”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邀请国内知名规划专家、相关领域著名学者组成专家顾问组,对“多规合一”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多规合一”委
14、员会与淮安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咨询委员会“三会合一”运作,涉及“多规合一”重大事项由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多规合一”委员会研究决定。(二)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规划协商会商和“多规合一”的监督评估与调整机制。对于各规划涉及的共同目标与重大问题,各部门要通过“多规合一”领导小组会议、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会等形式参与研究,集体提出决策方案。建立“多规合一”监督委员会,开展“多规合一”实施的联合监测,定期将实施及调整建议向“多规合一”委员会反馈,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不一致、存在较大争议的,由“多规合一”委员会专题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注重试点。开展规划期限调整试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均以五年为重点,与五年发展纲要期限对应,着重编制近期建设范围和用途管制,五年后的其他规划建设区域为弹性区域,按照与发展规划同步五年滚动规划要求,分区分步推进中长期框架的细化和落实。有序开展规划审批体制改革试点。将规划管理从“部门集权”走向编制、审批、实施“三权分离”,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部门相分离。城乡等各类专项规划由地方人大审核后报上级政府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由地方人大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以利于推动多规的动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