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11个乡镇26个行政村三期村庄规划编制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陵川县11个乡镇26个行政村三期村庄规划编制项目.docx(6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陵川县11个乡镇26个行政村(三期)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JCJX招-2023-146号招标文件采购单位:陵川县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二年十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1-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3-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5-第七部分合同文木-29-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陵川县11个乡镇26个行政村(三期)村庄规划编制项口的潜在投标人应昧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O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2、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JX招-2023-146号项目名称:陵川县11个乡镇26个行政村(三期)村庄规划编制项目预算金额:520万元。其中第一包:100万元;第二包:100万元;第三包:100万元;第四包:100万元;第五包:120万元;采购需求:共五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一包:崇文镇曹庄村、井坡村、龙窑村、神山头村;附城镇南村村5个村村庄规划第二包:礼义镇小义井村、侍家掌村:平城镇北召村、下川村、张寸村5个村村庄规划第三包:附城镇岭东村、窑岭村、庄里村;杨村镇平居村、寺润村5个村村庄规划第四包:西河底镇吕家河村、马庄村、偏桥底村、三泉村;古郊乡南边村5个村
3、村庄规划第五包:六泉乡赤叶河村;夺火乡高谷堆村;马场当乡大双村、长山地村;潞城镇天池村、西八渠村6个村村庄规划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能超过两家。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包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包含乙级)以上资质,鉴于有关部门已取消规划资质的认定工作,故本项目投标人未经延续的规划资质仍视为有效。2.4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4日,每天09: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获取售价:O元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H月O1日09点30分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6.1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6.2 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
5、0-881-7190o6.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6.4 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 采购人信息名称: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77号联系方式: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3 址:陵川县开云街丰碑巷82号项目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包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包含乙级)以上资质,鉴于有关部
6、门已取消规划资质的认定工作,故本项目投标人未经延续的规划资质仍视为有效。3、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能超过两家。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
7、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三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
8、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9、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1、保证金交纳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投
9、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项目实施方案;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投标人业绩情况;7、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1、保证金交纳数额为人民币(币种):每包贰万元整(20000元)。2、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保函(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均可)(1)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山西省境内银行出具,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保函真伪可
10、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2)保证金采用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单/保函应由山西省内区域内保险机构出具;办理的保单/保函需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或者提供保险机构自主网站查询真伪。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单/保函及保单/保函真伪可查询码(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3)保证金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交纳的,保函应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保函及有效的保函真伪快速查询方式(或其他凭据),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友情提示(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须保证真实性,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2)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11、(3)如被保证人不履行赔付责任,被保证人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4)如有保函需求可自行联系咨询。5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提供货物
12、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5%-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13、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
14、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木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木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15、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