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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部负责人安全职业卫生职责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贯彻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督促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4、参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分析。5、负责公司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6、协助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7、定期组织有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8、参与公司员工工伤的鉴定工作,负责公司员工职业病的管理工作。9、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职业卫生职责:1、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
2、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3、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7、协助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