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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安全与安全科学一、一般理解安全科学与职业安全之间的关系,就是科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安全科学在具体实现职业安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二、二者的区别与联系职业安全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工程技术层次,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内部存在的具体安全问题,可以概括为“某某安全”问题。安全科学处于指导安全实践的科学理论层次,通过运用安全规律实现种种职业安全,可以概括为“安全某某”。人们的安全实践表强只有掌握安全某某,才能实现某某安全。实现职业安全,就要有方法、手段、措施,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安全技艺,这种技艺要通过技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要解决安全本身这样的非线性的复杂系统问题,不能靠单一技术,要通
2、过多种技术的综合应用才能实现。因此,要采用安全工程的方法(指安全工程技术)去实现职业安全的科学目标。安全工程的方法、手段、措施,也要遵守技术上的规范,这些规律性的技术规范需要有理论上的表达,于是,出现技术科学(如安全工程学)。而技术科学职能为实现技术做出必要的理论说明,它本身依据的规律是安全基础理论,于是,又出现基础科学(如安全学)O认识这些基础理论要有科学的思路,于是,又有了安全哲学思想(即安全哲学)。这样,安全科学在解决实际问题(在这里指实现耿业安全)的过程中,就形成了安全学科的科学技术体系横向分支的四个层次(台阶),即:安全工程(工程技术层次)、安全工程学(技术科学层次)、安全学(基础科
3、学层次)和安全哲学(哲学思想功能系统与动力机制用安全工程方法在企业实现职业安全,就是要在安全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的指导下,把一个生产上的组织系统整合成为安全的功能系统,从而形成安全生产内在的动力机制。只有掌握安全科学学科理论,认识安全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与安全能力,实现人的行为安全化。只有在安全科学学科理论指导下,才能很好地利用人的身心去解决物的安全状态问题,以及科学仪器、生产设备、劳动工具的安全化,即本质安全问题。在安全学科理论指导下,解决人物关系及其外在表现形式(如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法规等)的科学化问题。在安全学科理论指导下,企业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如
4、安全工程师)发挥“内在联系”因素的职能和安全的客观标杆作用,把上述人、物、人物关系及其外在表现形式三个相对独立的安全要素,转化为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的安全因素,从而在整体上依托企业本身的生产组织系统,形成人、物、人物关系及其内在联系的安全功能系统,进而达到职业安全的目的。因为企业是一个以生产为目的的组织系统,安全(含职业安全)与生产是同一事物、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所以必须通过生产的组织系统去实现安全的系统功能。正是由于企业利用自身的生产组织机构整合而成的安全系统内部,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功能互补与动态协同,以及这些安全因素(即人、物、人物关系)与其各子系统彼此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始终保持
5、着物质、能量、信息各方面的系统交换,才在建立了安全系统的生产组织结构内部产生安全的自组织功能,形成安全的内在动力机制,从而真正实现职业安全。由此可见,职业安全运用安全科学学科理论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它付旨职业安全)也是安全科学学科发展的重要实践基地。实现职业安全的实践,促进并形成了安全学科的科学技术体系纵向分支,即:安全人体学(研究人的安全行为)、安全设备学(研究物的安全状态)安全社会学(研究人物关系即人与人、物与物、人与物关系的表现形式)、安全系统学(研究人、物、人物关系的内在联系)。三、深度认识1、什么是安全科学安全科学是人类对安全的本质与规律及其保障条件的认识,它包括人类对安全认识的方
6、法、手段、措施,认识的过程和认识的结果。创建安全科学的目的,不仅在于正确认识安全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进一步揭示出安全的保障条件;更重要的是,在实现安全保障条件的过程中,运用这些规律去满足人们种种安全(包括职业安全)的需要。2、什么是职业安全职业安全属于种种系统安全(即某某安全)之一种,是职业与安全两个概念组合而成的复合概念。职业,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职业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概念,包括不属于社会分工的那部分劳动在内的,一切依靠发挥个人作用而获得生活来源的工作。例如,家庭妇女在自己家里所做的家务劳动,就是一种非社会分工的家政工作。狭义的职业概念,仅指具有社会分
7、工意义的,即在国家规定岗位上,从事个人或集体劳动而获得生活来源的工作。例如,保姆为雇主所做的家务劳动,就是一种属于社会分工的家政工作。人们通常所讲的职业,实际上指的是狭义的职业概念,是具有分工意义的、在国、家职业大典上明文规定的标准工作安全是“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即蹦康状况)及其保障条件”。一、安全的主体是人。安全是针对人的,所谓物的安全、财产安全或是其他形式的安全,以及被延用的安全概念,只是因为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人的生存状态,或发展问题才有了安全的意义。安全主体(指需要提供安全保障的人)以社会结构为依据,划分为三个层况从宇观层次上考察人类社会,人与动植物之间相互区别划分出人类整
8、体(总体),在安全主体范畴中称为安全整体。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安全主体,也可称为该国家或地区、该行业或部门的安全整体。从宏观上考察人类社会,人群之间的相互区别划分出人类群体,在安全主体范畴中称为安全群体。从微观上考察人类社会,个人之间的相互区别划分出人类个体,在安全主体范畴中称为安全个体。凡研究或解决安全问题,必须首先对安全主体范畴有所指称,表明是在安全主体什么范畴(安全的个体、群体还是整体)的安全问题,否则无法达到科学的目的。二、安全的客体是外界因素。所谓外界因素,是指安全主体所能接触到的一切客观事物,包括人、物、事(即人与人、物与物、人与物关系的反映)。人与外界
9、因素之间的接触(联系),是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外界因素对人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满足人的要求,二是造成人的危害。外界因素是否对人体踪康产生危害,总是针对具体人而言的,不能一概而论,例如食用糖对健康人和糖尿病人的作用就不一样。所以,世界上并不存在绝对安全或绝对危害的因素。安全所要解决的是免受有害因素危害的问题,一是要排除外界因素有害于人体健康的方面,二是要促进外界因素从有害向有益于人体健康的方向转化。三、危害是安全的负面效应,包括危险和损害。其中,危害是指外界因素对人的损害尚处于未显现的潜在状态,损害是指外界因素对人的身心已经产生了伤害。1、外界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直接危害
10、,即外界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产生的危害,这是狭义安全的研究范畴。二是间接危害,即外界因素通过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这是卫生(卫:捍卫,生:生命、生存)问题研究的范畴。广义的安全,包括解决人体免受外界因素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问题,因此它涵盖了卫生的概念。2、外界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物质的种类(即物的性质),二是剂量的大小(即物的数量),三是外界因素作用于人的方法与形式,以及作用的时间与空间。3、避免外界因素从人体之外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属于安全科学的研究范畴,外界因素的危害一旦进入到人体内部,便属于医学科学的研究范畴。安全与医学的科学界面,是人的皮肤(包括人体的外
11、表皮肤与内表皮)。4、人体对外界因素危害的承受能力,即人的安全阈值(包括种种量化的阈值上限与下限),属于医学问题。人体安全阈值(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外界因素危害承受能力及其范围的数量化)的实现,以及对外界因素危害的转化或排除,属于安全问题。四、存在状态,即是健康状况,指人体生理和心理的存在状态,这是医学问题。保障条件,指人体健康存在状态,种种外在因素保证的体现,是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包括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程度的具体化,这是安全问题。在这里涉及到医学与安全都要维护的一个核心问题,即人的健康问题。医学与安全从两个不同的科学角度,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世界卫生组织章程序言中有关健康的定义是:“
12、腱康不仅没有身体缺陷,还要有整体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社会的适应能力”。人体身心腱康的存在,靠两个方面:一是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在机制,另一是人的身心健康的外在条件。医学解决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在机制问题,并提出实现人体健康外在条件的依据。安全以医学提供的健康依据为依托,解决人的身心健康的外在条件问题。也就是说,安全是人体健康的外在保障条件。1、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实现安全保障条件的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人们对安全需要的满足程度,取决于安全的实现程度,包括不死、不残、不伤、不病,不感到不舒服。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安全的要求也会很低,大概不死或不残也就算安全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
13、力的发展,人们对安全达到的水平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从不死、不残、发展到不伤、不病,今后还要发展到舒服、愉快、享受。总之,有什么样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就有什么样的安全程度。2、人类的政治文明与社会进步,是实现安全保障条件的政治因素。安全问题说到底,是人权问题。奴隶在奴隶社会中被当作会说话的工具,没有做人的权利和生命安全的保障。封建社会仅承认有限的人权,通过对土地(生产资料)的占有剥夺了大部分人的生存权,失去土地的农民,生命安全依然没有保障。资本主义承认人的自由和生存权利,任何人都有出卖劳动力和选择雇主的自由,但劳动者只出买自己的劳动能力并不出卖人权。在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物质生活丰富的条件下,劳动者
14、终于有了为社会道德所容忍,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最低安全保障。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得到提升。当前,安全已成为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四、职业安全指的是人们职韭活动中的安全问题。为在工程技术实践中实现职业安全,从方法、手段、措施上还可以具体区分,解决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的问题。狭义上的职业安全,是解决直接危害问题,即解决在职业活动中外界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产生的危害问题,如重物挤压造成骨折。职业卫生是解决间接危害问题,即解决在职业活动中外界因素通过生理、心理及社会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如粉尘、噪声、化学试剂等污染物和污染环境对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安全从本质上说,勿需这样的
15、区分,因为都是解决免受危害的问题。因此,广义的职业安全涵盖了职业卫生,包括解决这两方面的危害,统称为职业安全问题。职业安全本身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状态,指的是职业人群在社会活动当中所需要得到的,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一种保障,并且为此创造保障条件,也就是方法、手段、措施。因此,职业安全是一个客观的概念,是对人体健康状况及其保障条件的一种客观表述。劳动保护虽然与职业安全有共同之处,但它并不是客观性的概念,而是一个带有主观意向的概念。劳动保护,意在维护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它作为劳动的保障条件,通过调整劳动者与劳动组织者之间的关系,来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所以,劳动保护不是一种客观上的表述,而是一种主观上的态度。国家的劳动政策,一项具体的工作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