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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泽镇防洪排涝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五标段)专项稽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本次稽察共发现问题21个,其中严重问题O个,较重问题8个,一般问题12个,现场问题1个。(一)设计管理问题(1)地质工程师未参与地基验槽活动(较重)责任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质及设计工程师未参加地基验槽活动。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12013)第5.3.5条的规定。(2)未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一般)责任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虽制定了项目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但未按规定报项目法人确认。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3)200
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3)未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较重)责任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未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17212015)第3.3.1条的规定。(4)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一般)责任单位: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未提供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资料,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1721-2015)第8.12条的规定。(二)建设管理问题(5)未在工程明显部位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较重)责任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建设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不符合江苏省水
3、利厅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办法(苏水基2018)11号)第十条的规定。(6)未及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一般)责任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建设单位至今未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不符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第三(-)条的规定。(7)监理机构现场记录不全(较重)责任单位: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没有预制砌块等中间产品的查验记录。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12882014)第4.2.1条、附录E.3.2条、表J126、表
4、J127、表J133的规定。(8)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未按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手续,建设项目开工(一般)责任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士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三)质量管理问题(9)未将检测工作计划发送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组织检测交底工作(一般)责任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未将检测工作计划发送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组织检测交底工作。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第4.2.4条的规定。(IO)监理平行抽检的中间产品不合格监理未书面要求施工单位处理(较重)责任单位:
5、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圆木桩中间产品施工单位报验2500根,监理抽检3%抽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未书面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处理。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检测规范(DB32/T2708-2014)第4.7条的规定。(11)监理单位未复核原始地形测量成果(一般)责任单位: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原始地形未测量,监理单位未复核原始地形测量成果。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12882014)第6.2.8条的规定。(12)混凝土未做配比验证试验(较重)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未进行配合比验证试验。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16772014)第6.0.1条的规定。(1
6、3)地基验槽签证表格中联合小组签字不全(较重)责任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盛泽管理服务站、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基验槽签证表中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未签字。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12013)附录B的规定。(14)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保证资料未见(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的质量保证资料未见。不符合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3261-2017)第5.1.1条的规定。(15)未编制挡墙基坑土方开挖方案报监理审核(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挡墙基坑土方
7、开挖方案施工单位未编制,监理未识别。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2016年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第十四条的规定。(四)安全管理问题(16)编制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全(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六条;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S1/T7892019)第3.2.3条的规定。(17)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
8、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完善。不符合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19年水利部令第50号修改)第二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13982007)第3.14条的规定。(1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不全(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缺少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的规定。(19)未对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查验(一般)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对进场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查验。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2019年水利部令第50号修改)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12882014)第6.2.7条的规定。(20)未组织消防演练(较重)责任单位:苏州明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未组织消防演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五)现场管理问题(21)杨桥港新增的土方未提出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