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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安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春运、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安全稳定。经研究,制定2023年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任务(-)提前谋划,落实责任,加强冬防工作的部署。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是冬季防火期,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认真研判各行业领域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
2、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制定各自部门工作方案,部署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全力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同时要结合日常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交通运输行业各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和有落实;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突出抓好“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期的防火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春运”期间防火检查,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的消防器材要进行逐一检查,凡消防器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待整改完成后方可参与营运;二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包括配电房、仓库
3、等高危部位,客运站、码头、渡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对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消灭火灾隐患,加强疏导,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三是要结合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要时段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三)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全面开展工作。一是要深入辖区运输、维修企业及驾校、车站等重点场所,特别是物流仓储,对安全生产各环节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排查、排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二是要以客运站、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地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机动车维修店(厂)、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落实整改,特别要注意防止户外工程作业违法违规操作
4、引发森林火灾。三是要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排险除患”行动,加强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四)强化单位、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交通运输各单位内部要重点检查用电、用气和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等,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要认真部署辖区内各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提升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内部消防措施,保卫组织健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促进企业内部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部署企业内部开展消防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保证灭火器材安全有效使用。要布置、完善监控系统,有效进行实时监控。(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利用在车站、维修作业、
5、施工场所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宣传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火安全意识,提升全体交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部署辖区内各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的集中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技能培训I,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消防安全防护。(六)夯实防火装备基础,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要充分保障消防必要经费,特别是要落实防火灭火器材的配备,确保灭火救援基础建设到位。同时,交通运输行业各辖区、各领域交通部门要结合其各自的区域特点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
6、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相关牵头工作由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设局安监股。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车站和客货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强化综合枢纽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二)公路管理机构要督促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公路隧道、桥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公路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三)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紧盯在建工程,加强对工程作业户外用火用电的监管,做好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严防引起工地和森林火灾。(四)地
7、方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运输船舶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船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船舶检验机构把好营运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建造检验关。(五)局办公室和其它部门要做好单位内部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三、时间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各相关部门要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
8、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负担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对冬春消防安全形成监管合力。(三)严格督导问责。市局将对本行业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同时相关工作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并作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全系统通报并从严整改。各相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请于12月21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监股)。12月至2月,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3年“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谢仰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