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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一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四安2016) 26号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片区管控组:为保证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真实有效运行,充分系统平台的后台监控作用,局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和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对中铁四局集团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铁四局集团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中铁四局集团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全局在建项目安全质量及施工管理等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促进安全
2、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减少、杜绝安全质量隐患,特制定本办法,并根据本办法开发了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等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国务院安委办(2012) 28号);(四)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 162 v);(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 号)。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子分公司、工
3、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分部)及相关部门。第四条 各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工作,排查工作贯穿于项目开工至交工验收。第五条 各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为了便于对隐患分级响应和分级管理,根据隐患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及发生的概率,将隐患按照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级、U级、m级、w级共四个等级,其中I级为重大隐患,II级为较大隐患,III级和w级为一般隐患(W级为立即能够整改消除的隐患),并根据工程性质类别和特点,以专业覆盖为基本原则,分类编制及动态更新隐患清单。第六条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排查谁上传,谁发现谁负
4、责闭合后消除”的原则进行运转。第七条各单位应按要求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上传至系统平台,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响应、整改和消除。第二章 职责及职能定位第八条组织机构局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机制,即局、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项目部(分部)层级,各个层级分别按照职责及分工开展工作,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i.局负责建立及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负责开发系统平台,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负责局层级的排查治理工作。2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负责所管辖项目部(分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项目部(分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局职能部门及管
5、控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一)安质部职责1 .牵头组织局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计和督促有效运行,全面掌握局在建项目的安全质量隐患动态。2 .牵头组织安全质量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办法、隐患分级、隐患排查要点及排查标准等相关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及宣贯等;牵头编制及动态更新隐患清单。3 .对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组织考核,对局管控组进行相关业务指导。4 .对排查上报的隐患按规定予以响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应整改措施等。5 .每季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定期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6 .组织开展有关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将排查结果纳入对相
6、关单位的考评。(二)工管中心职责1 .按照项目分级排查及管控的原则,下发在建项目隐患排查及片区管控分工通知文件。2 .参与局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计和有效运行工作。3 .参与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办法、隐患分级、隐患排查要点及排查标准等相关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编制隐患清单。4 .对局管控组、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进行相关业务指导。5 .对上报的有关隐患按规定予以响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应整改措施等。(三)技术中心职责1 .参与局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计和有效运行工作。2 .参与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办法、隐患分级、隐患排查要点及排查标准等相关
7、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编制隐患清单。3 .对局管控组、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进行相关业务指导。4 .对上报的有关隐患按规定予以响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应整改措施等。(四)试验检测中心职责1 .参与局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设计和有效运行工作。2 .参与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办法、隐患分级、一5一隐患排查要点及排查标准等相关管理文件的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编制隐患清单。3 .对局管控组、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进行相关业务指导。4 .对上报的有关隐患按规定予以响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应整改措施等。(五)网络中心职责负责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平台的
8、研发、升级、运行、维护等工作。(六)局管控组职责1 .按照分工对片区内有关工程项目进行隐患排查,并按规定将排查隐患的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平台。2 .按规定对隐患进行响应,对片区内项目的重大隐患根据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关整改措施等。3 .督促项目部(分部)落实整改,按规定对有关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及复查等工作。4 .对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第十条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是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管辖项目按规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 .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安全质量隐患
9、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及相关费用等。3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指挥长、副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的运转负主管领导责任,掌握本单位所管辖项目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组织本单位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等。按规定对需要公司响应的隐患予以响应。4 .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片区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层级排查上传的隐患,按规定予以响应,并负责督查、验证等工作。5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应按规定频次或计划开展排查工作,排查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平台,并根据需要通过系统平台下达相应整改措施等。6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应接受上级单位、地方政府等监督、检查和考
10、核;负责对所辖项目经理部(分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7 .负责上传项目基本信息至系统平台。第H一条项目部(分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1 .项目部(分部)是项目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部(分部)的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一9一工作负总责,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及相关费用,组织各岗位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及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 .项目部(分部)对各层级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均予以响应,并按规定对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及消除等工作。对上级单位下达的整改措施等,按要求落实整改,通过系统平台填报整治记录,提交相关人员验证。4 .接受局、子分公司(局
11、指、代局指)及有关单位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全面落实隐患治理工作。5 .负责及时更新项目有关动态信息;负责及时上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安全质量及施工管理等相关信息(检查及评比通报、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检定或认证未通过以及有关投诉等)至系统平台。第三章工作程序及要求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1 .局每季度召开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季度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2 .局、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和项目部(分部)按要求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层级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后于24小时内将排查结果上传系统平台。3 .各层级排查
12、出I级隐患(重大隐患)必须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及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分管领导等,并及时录入系统平台。4 .局、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组织的相关专项排查应在专项工作结束后3日内,由责任人将隐患情况及相关总结材料等上传系统平台。5 .各层级按照规定对相关隐患进行响应,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按时整改闭合验证。6 .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项目部(分部)每季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传至系统平台。7 .局每半年对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一次;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每季度对项目部(分部)考核一次,并及时将考评结果上传系统平台。第
13、十三条隐患排查频次要求(一)项目部(分部)排查频次要求1 .项目经理每周至少组织1次全面安全质量隐患排查,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同步进行排查。2 .项目书记每月至少组织2次全面安全质量隐患排查,相关部门人员可以参与同步进行排查。3 .项目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3次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对监控量测、检测等方面通过数据分析或理论计算才能发现的隐患,在相关施工阶段每天至少组织排查1次。4 .项目副经理每周至少组织开展3次隐患排查工作。5 .项目安全总监、安质部长每周至少组织开展5次隐患排查工作。6 .项目物机部长、试验室主任每周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工作。7 .项目工程部长、技术主管每周至少开展2次隐患排查工作。
14、8 .项目安质检人员每天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工作。9 .现场排查时应留有当时有关隐患的影像资料,在风险时段针对高风险工序应加大排查频次。排查工作按照“谁排查谁上传”的原则及时上传至系统平台。(二)子分公司(局指、代局指)排查频次要求1 .子分公司片区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项目至少组织全覆盖隐患排查1次,并根据项目风险时段的分布增加排查频次;职能部门(管控组)根据需要或公司有关工作安排对项目开展不定期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2 .局指、代局指指挥长、副指挥长、总工程师每月对所有项目分部至少组织2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局指、代局指书记每月对所有项目分部至少组织1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工程部、安质部、试验室、物机部每周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三)局管控组和局职能部门排查频次要求1 .局管控组原则上每季度对片区内的局控项目覆盖1次隐患排查工作,对片区内其他项目不定期抽查,并根据项目风险时段的分布增加排查频次。2 .局职能部门根据需要或局有关工作安排对项目开展不定期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四)未按规定在系统平台内录入有关排查记录的,视为未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频次表查频次单位(责任人日周月季备注局职能部门不 定 期局管控组1次卜腿助1糙就(祠)公司分管领导1次般湖n (管版)参与公司职能部门(管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