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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6/ T698XXXXICS 03. 220. 20R 10DB36江 西 省 地 方标准DB 36/ T698XXXX代替 DB36/T 698-2017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expressway service area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20XX - XX - XX 发布20XX - XX - XX 实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6/ T698XXXX目 次前言II引言III1 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语24总则35选址36建设规模47 总体布局58 场所69建筑设施810建筑设备1211
2、服务区智能化1512消防疏散1813建筑节能1814环境保护19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设施建筑面积指标一览表20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配置一览表213本文件按照GB/TL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6/T698-2017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DB36/T698-2017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与DB36/T698-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 16个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了原规范中1个相关文件;b)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的复合功能型服务区内容;c)更改
3、了 “选址”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设置要求;d)更改和增加了 “建设规模”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求内容;e)增加了 “总体布局”的警务室和交通执法服务室要求内容;f)更改和增加了 “场所”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车位设计要求内容;g)更改和增加了 “建筑设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餐厅、公共卫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要求;h)更改和增加了 “建筑设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给水量、高速公路服务区热水供应系统、光伏发电设施要求内容;i)增加了 “服务区智能化”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要求内容;j)增加了 “消防疏散”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属地消防备案要求。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
4、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项目建设办公室。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本文件于2013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为满足公众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高品质、多样化服务的需求,以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主线,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文件。本文件结合国内外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对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调研与
5、分析,提出了符合本省实际情况、多样化服务需求和高水平服务质量的技术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类型划分、选址、建设规模、功能配置、设计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新建、改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扩建可参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
6、49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
7、014年版)GB 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43GB 50352GB 50461GB 50763GB 50966GB 50974GB/T 17217GB 189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民用建筑统一设计标准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T 280591GB 28181GB/T 29781GB/T 5
8、0314CJJ 14CJ/T 164JGJ 36JGJ 48JGJ 62JGJ 64JGJ 100JGJ 134JGJ/T 60城市公共卫生间卫生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网技术规范第1部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城市公共卫生间设计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旅馆建筑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T 229JTG B01JTG D20JTG D80JTG D81JTG D82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公
9、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 645.1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1部分:水质JT 645.2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2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HJ/T 431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DBJAT 36 - 024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标2011124号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3术语和定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高速公路服务区 Expressway Serv i ce area设置在高速公路上,主要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它包括休息、停车
10、和服务设施三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根据功能和规模大小,分为复合功能型服务区、中心服务区和普通服务区。3. 2复合功能型服务区 Multi-function service area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具有中心地位,功能丰富、规模大,依托沿线地方资源优势,与高速公路沿线的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等相结合,集交通、旅游、消费、生态等复合功能的场所和建设设施。3. 3中心服务区 Center service area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具有主导地位,功能完善、规模较大,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3.4普通月艮务区 Genera I service area设置在高速公路上,居次要地位
11、,功能较全、规模适中,为车辆、驾乘人员和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建筑设施。4总则4.1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设计,应体现使用方便、功能合理、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服务理念。4.2 高速公路服务区总体布局应符合JTG B01要求,并符合JTG D80规定的设计原则,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等级采用规定的A级。4.3 高速公路服务区用地面积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4.4 根据与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和主线的关系,高速公路服务区可采用主线双侧分离对称式、主线双侧分离非对称式和主线单侧集中式等方式布置。4.5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结合人文景观和绿化设施,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
12、5选址5.1 一般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位置应根据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所在路段的交通区位、交通流量、场地特征、环境影响、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及相关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进行选定。5.2 场地5.2.1 与主线联系密切,场地开阔,并留有足够的场地用于扩建。5.2.2 应符合国家土地和环保政策规定,少占(或不占)耕地,减少拆迁和填挖方工程量。5.2.3 应避免选择低洼易淹和山洪、断层、滑坡、流砂、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易发的地段,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区域。5. 2.4与隧道出口、互通立交应保持合理的间距,与隧道间距宜不小于1km,与互通立交间距宜不小于 2km。5.2.5 宜征用梯
13、形地块或长方形叠加地块。5.2.6 宜靠近城镇、避开村庄,并具备水源、电源、通信、消防疏散及排污等基础条件,优先使用自来水。靠近城市区域宜考虑城市排污管网系统。5. 3场地5. 3.1应根据交通流量、交通流向和区域路网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各相邻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间距。5.3.2复合功能型服务区、中心服务区设置应考虑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区域经济社会等因素,复合功能型服务区宜建在双向6车道以上的国家高速主干线上或大中型城市周边、著名旅游景区、物流集散地、省界服务区等区域;中心服务区宜建在交通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上或著名旅游景区的枢纽互通附近、距50万人口以上城市150 km范围内。5. 3.3复合功能型
14、服务区和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宜间断设置,两个复合功能型服务区之间可连续设置多个中心服务区、普通服务区。5. 3.4服务区的平均间距宜在50km之间,最大间距不宜大于60km。6建设规模6.1 一般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用地面积以预测的第20年的交通量确定,建筑面积以预测的第10年的交通量确定。6.2 建设规模宜符合表1的要求:表1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模指标推荐值类型用地面积(hnf /处)建筑面积(nf/处)复合功能型服务区18.0-26.7(900015000) X2中心服务区10.016. 5(5000-7500) X2普通服务区4. 0-8. 0(30004500) X2注1:当采用单侧集中式布置时,其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各项规定值之和。注2:用地面积不包括场区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注3: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总用地面积宜在表中规定的规模范围内进行调整;在风景名胜区附近设置的服务区建设规模宜适当增大。注4:八车道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