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中小学招生实施工作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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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关于中小学招生实施工作方案范文年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字()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目标,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范进行登

2、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招生”。(二)坚持房户一致。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三)坚持全程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信息采集一信息审核一反馈结果一批次分配学位一入学通知”等工作,全部通过“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监护人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四)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加强招生监

3、管,招生过程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五)坚持严控班额。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人、人,城区学校每班最多不能超过人。三、招生计划全县小学招生约人,初中招生约人,确保具备教育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虬四、招生范围(一)招生年龄。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月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二)片区范围。.乡镇小学、初中招生: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少年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联小(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城区小学、初中

4、招生:招收具有(见附表)常住城区户口、父母(或其本人、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划定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符合年龄等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面向全县招收能生活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坚持“公民同招”,面向驻地区域及周边,招收自愿就读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五、招生办法(一)录取办法。.乡镇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根据户籍和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严禁招收非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

5、学生,按照“户、住优先”和招生区域类别顺序,依次分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即:片区学校仅有“一类区域”的,按个批次依次录取;片区学校既有“一类区域”又有“二类区域”的,先录取“一类区域”前个批次,再录取“二类区域”前个批次,再录取“一类区域”的第批次,最后录取“二类区域”的第批次。若某类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一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二类区域”未被录取的学生到“二类区域”的第个学校参加报名。批次划分如下:()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对烈士子

6、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包含下列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原有房产因旧村(城)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

7、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一线人员子女并受到表彰奖励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指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组通字()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重大招商项目核心人员子女。主要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我县从外地引进且已签约的重大招商投资项目

8、的核心管理人员子女。()第二批次。主要指房户不一致,但户籍属于城区的,包含下列情况:片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地址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房产在其他学区内且实际居住的;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合法房屋(属小产权性质或租赁房屋)的人员子女。()第三批次。主要指学生户籍不在城区的,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第四批次。主要指无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有自购的无合法手续房屋或租赁房屋。.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入学儿童和六

9、年级毕业生登录“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的“民办学校”窗口进行报名。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非起始年级招生必须单独提交书面招生计划申请,县教体局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数量和确定招生方式,同意后方可招生,否则严禁招生。(二)招生流程。.信息采集。月日一月日,学生家长(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陆“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网页版、微信版、“爱容沂办” APP三种方式进行报名(登陆方式附后),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每名学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公(民)办学校,但报名卧龙学校初中部的学生可允许再报一所公办学校,一旦被卧龙学校录取,所报公办学校的报名信息系统自动删除。

10、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片区内的学校,由工作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信息审核。月日-日,各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提前批录取。月日前,卧龙学校初中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月日前,未按时报到缴费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学生于月日前,登录“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到所在招生片区重新报名。.审核反馈。月曰-日,家长于月-日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会在信息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

11、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月-日,各学校对再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能完全满足条件的,需入户现场调查核实。.学位安排。月日一月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期间,县教体局对各学校审核通过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抽样核查。.名单公示。月日-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入学办理。月日起,完成学位分配的学校,家长可通过“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下载打印,按照录取学校时间要求办理入学手续。.阳光分班。月日前,各学校进行均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新生报到。月-日。(

12、三)其他事宜。.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卧龙学校北校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走读生人(不安排住宿),东校区计划招生人(主要招收住宿生,含竞技体校高水平运动员人、县外招生计划人)。.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13、.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加强招生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熟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招生工作。要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二)加强宣传,阳光招生。坚持线上线下

14、联动,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县政府网站、教育发布、传媒等网络媒体和学校门口公示栏、居民小区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科学、规范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或张贴海报、微信二维码,让广大学生家长明确招生政策及流程。民办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公布咨询地点、时间、人员和电话,指导报名,方便群众。月日前,各学校要将招收新生可以公开的基本信息面向全部学生、家长和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公平分班,规范办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均衡安排同年级各班任课教师,阳光分班,避免出现择班、择师现象。各学校严禁考试分班或以各

15、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学校严禁向校外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为正常入学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及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九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积极构建县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的双向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督查与指导。县教体局将对城区无法定房产和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审核情况进行重点抽检,对违规宣传、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性质严重的按照沂教字)号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在招生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被查实的,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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