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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管,预防和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农机管理工作能力,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和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2、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的主要矛盾,防风险、控事故、建机制,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持续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全面提升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二、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
3、强对实际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承担起“一岗双责”的责任,把农机安全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切实解决农机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农业农村局和郊区工作办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逐步建立完善“主体在市、管理在镇、延伸到村”的农机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由市政府与郊区工作办及农业农村局、郊区工作办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农机驾驶员层层逐级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认真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工作内容,郊区工作办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市、镇
4、农机监理单位分别负责全市和镇辖区农机安全监管具体工作。(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郊区工作办和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本辖区和本部门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带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市农机监理所要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时节,对农机户及农机合作社进行重点动态安全监管,积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持续深入乡村道路、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纠正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
5、酒后驾驶和超限超载等违章行为,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对摸排出的农机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按照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督查验收整改情况。各镇政府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协助市农机监理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三)加强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机构设置,将农机安全管理融入镇安全生产工作范围,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和装备,积极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乡村安全信息员和安全联组的作用,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实行“
6、一站多能、一人多岗”,将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解决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缺位问题,层层落实责任,使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不留死角。(四)提高农机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农机经营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农机管理人员和经营主体对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体系。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学习安全知识、预防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养成持证上岗、合法操作、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为,从源头上构筑“平安农机”第一道防线。三、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市农
7、业农村局要按照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闭环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市、镇农机监理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场院,农机活动频繁的作业现场和重要路段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开展春秋农机专项整治和“三夏”“三秋”等农机活动频繁的主要农时季节的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档案,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二)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拖拉机牌证登记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坚决
8、不予发放牌证,严把牌证登记、年度检验等关口,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重点强化主要农时季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风险防控,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非法拼装改装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治。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彻底清零为目标,全面掌握我市变型拖拉机活动情况,确保按时清零。四是完善农机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危及人身安全农机安全防护的检查整治。五是积极推广使用反光标识和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因农机安全防护缺失而引发的农机事故。(三)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9、,设计制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新颖的安全宣传作品,增强宣传效果。利用各种媒体、互联网、短信、微信、宣传栏、横幅标语和展板等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八五”普法、农机驾驶员考证培训和展示警示教育展板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农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农机化生产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深刻汲取典型农机安全事故教训,提高农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四)提升农机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及时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应急处置
10、工作水平,按规定及时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和统计,严禁漏报、瞒报、误报农机事故,及时收集农机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农机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确保发生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五)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保持“十三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十四五”“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年度创建工作计划,靠实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自评自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
11、(六)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资质、能力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努力提高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予办理牌证。加强农机安全检验力度,杜绝有隐患的机具参加年度检验。按照农机驾驶员考试相关规定严格考试程序,严禁为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农机驾驶员发证。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和“放管服”便民措施。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农
12、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要求,充分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加强组织领导。市、镇农机管理部门要紧密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布局,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分解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政府负责、农机部门主抓、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格局。(三)注重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关心农机安全生产、参与农机安全发展。(四)强化主动服务。市、镇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践行“依法行政,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切实采取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