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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标准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标准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市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甲方.(出租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本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路_J弄】【新村1【号】【幢】室(部位)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
2、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1.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1 甲、乙双方约定
3、,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2. 2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币,下同)元(大写:)o2.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3. 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
4、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4. 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5.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一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
5、、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 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5.1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
6、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木合同附件中约定。第六条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5.2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6. 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第七条抵押和出售6.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
7、该房屋前曰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7. 2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第八条续租7.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7.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
8、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九条房屋返还9.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日内返还该房屋。9.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 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0. 1甲
9、、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四)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一一日内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O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四)乙方擅自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标准的;(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元的;(八)O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备案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已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I1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
11、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11.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一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2.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
12、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12.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一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P1该房屋。12.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式13.1本合同由中华人民
13、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3.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3甲方联系地址:,邮编:;乙方联系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己经通知并送达对方。14.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一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或名字):甲方盖章:乙方
14、盖章:签于:签于:经纪机构名称:经纪人姓名:经纪人执业证书号:上海市标准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一号的房屋一栋一间,建筑面积一平方米、使用面积一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一个月,甲方从一年月一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一年月一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15、,损害公共利益的;3 .拖欠租金一个月或空置一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一元,由乙方在一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一款执行:1 .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 .甲、乙双方议定。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一款办法处理:1 .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2 .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