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营管理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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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经营管理合同书商业经营管理合同书合同编号:商业管理合同甲方:乙方:签署时间:年月日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商业管理服务期限、商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第三条商业管理内容第四条经营条款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利义务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第八条通知与送达第九条其他附件合同商务条件商业管理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甲方:甲方各项信息详见附件合同商务条件乙方:乙方及其各项信息详见附件合同商务条件鉴于:乙方申请成为“南宁大唐天城”(以下简称:大唐天城)的一名商户,并已与出租人广西信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签订了合同编号为的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且完全同意接受甲方对大唐

2、天城进行统一的、专业的商业运营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共赢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商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1.1 “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1.2 “商铺”指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房屋或场地。1.3 “承租面积(G1A)”即套内建筑面积,指出租给商户使用的租赁区域,商户之间的内墙按照一半墙体面积计入承租面积,与街道或通道相邻的墙体及内部墙体、柱按照全部面积计入承租面积,不包括租赁线以外的公摊面积。1.

3、4 “建筑面积(GFA)”包括承租面积及公摊面积,按中国相关建筑法规及南宁市相关建筑技术规范来确定,并最终以甲方委托的测绘机构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1.5 ”商业管理费”指甲方为大唐天城提供统一的商业运营管理服务而发生的必要成本、费用及收取的合理报酬。1.6 “起租日”指租赁期限起始日。1.7 “书面形式”指以正式纸质函件载明内容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形式。1.8 “元”指人民币元。1.9 “日”除指明为工作日或其他情况以外,均指一个日历天。1.10 “月”如未特别说明是租赁月,则均指日历月。1.1 11“年”如未特别说明是日历年,则均指租赁年度。1.12 “违规行为”指乙方违反甲方针

4、对大唐天城统一制订、实施的管理规定的行为。1.13 “业态”指大唐天城各商户、商户的营业形态,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或服务的种类或经营结构、品牌档次及定位、商铺位置及规模、经营模式、销售方式、价格政策、服务方式等内容。第二条商业管理服务期限、商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2.1 商业管理服务期限,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含装修免租期)一致。租赁期限终止后,乙方未交还商铺或未办理商铺交还手续的,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乙方办理好商铺交还手续时止,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支付各项费用。2.2 乙方应按本合同及附件合同商务条件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商业管理费及其它应付费用。2.3 商业管理费2. 3.1首月商业管理费应于大唐天城

5、开业日或起租日(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或之前支付,以后每个日历月最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下月商业管理费。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商业管理费,按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来折算,即:该月实际商业管理费;该月商业管理费该日历月实际天数X该月实际租赁天数。其它月份则按一个月计算。2. 3.2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以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准。1.2 4甲方接受乙方的商业管理费或其它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而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6、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的权利。2.5 如果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为休息日(即:周六、周日)的,付款截止日则自动提前为前一个工作日;如果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截止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的,付款截止日则付款日自动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6 甲方不授权任何工作人员在未提供正式收据或发票(发票开发票章,收据盖财务章生效为准)的情形下收取现金,不授权任何工作人员离开甲方大唐天城财务部门办公室到其它地点收取现金,上述未经甲方授权的行为均属于该等人员的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予以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承担。2.7 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的收取,均以现金交款日或银行实际

7、到账日为乙方的付款时间。第三条商业管理内容3.1 负责制订和实施大唐天城商业管理公约及相应商业管理规定度,规范各商户、商户的经营行为。1.2 2负责对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大唐天城的现场营运管理。3.3 负责大唐天城现场导购咨询、投诉接待等客户服务工作及会员管理体系的建设、维护。3.4 提供在大唐天城进行商铺经营的商业业态、品牌营销及经营服务的咨询服务。3.5 大唐天城共用区域的维护和管理。共用区域是指大唐天城大堂、中庭、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洗手间等公共开放区域。3.6 大唐天城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及维护。共用设施是指商户、商户共用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系统、上下水

8、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线路、绿化、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等设施设备(由商户自行设置、添置的除外)。3.7 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每日营业额及客流等数据并安装相应监控设备,乙方同意并需无条件配合。如乙方拒绝使用甲方监控设备或有故意损坏、虚报营业额数据等行为则属于乙方重大违约。3.8 进行其它商业管理服务。3.9 甲方有权制定和实施购物中心商户管理手册及相关管理规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管理规定和租赁合同有冲突,须以租赁合同的条文为准。第四条经营条款4.1 乙方理解并认可:按时开业营业是大唐天城商户的基本义务之一;商铺良好的经营状

9、况,是维护大唐天城整体形象并促进大唐天城发展的必然要求之一。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开门营业。4.2 大唐天城(含该商铺)正常营业时间为周日至周四10:00-22:00,周五至周六10:00-22:30(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甲方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大唐天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乙方如需临时歇业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临时歇业;否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大唐天城的营运管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紧急事故等情况来调整大唐天城的营业时间,乙方应予以配合。如乙方因其商铺经营性质所需而与大唐天

10、城营业时间不一致,乙方需事先向甲方提出具体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时间的具体时段、相关法律依据等)并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按甲方同意时间经营,同时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宁市有关规定,保证其营业时间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南宁市的相关规定。4.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整个大唐天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遇特定的节庆日,甲方视情况调整大唐天城当日的营业时间;甲方对节庆装饰布置时间的统一要求。4.4 为配合甲方对大唐天城于店庆期间、法定节假日、换季的营销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统一要求,自费对商铺进行相应装饰。1.3 5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应合法经营商铺,应依法交纳税费及依法开具合法合规正式发票。4.6 乙方须遵守法律规定、相关政策进行各项经营、销售或服务活动,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仅为该商铺经营场地的提供者,因乙方经营、销售或服务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及侵权事件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乙方经营、销售或服务活动造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人身、财产侵权赔偿责任,从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

12、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亦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4.7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4.8 乙方在商铺内播放音乐,应严格控制音乐音量,以免影响到其他商铺经营活动或对和顾客、周边住户产生不愉快影响。4.9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面向公共通道的广告灯箱画面或增加任何广告灯箱。4.10乙方对商铺的各项管理责任:4.10.1乙方自行负责商铺内的安全、保卫、消防(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检修消防设备设施)、环保、卫生、顾客服务、会员管理及其内部管理事务,并应确保该等事务符合我国法律及政府要求及符合甲方的管理要求,并且不得影响商铺外的其它商户、商户、客户、住户、共用区域

13、及共用设施设备。如该等事务或乙方行为造成任何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或行政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受害人损失)。4.10.2不论甲方是否在大唐天城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防盗系统,甲方对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及财物均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购买保险并安装必要的防盗及监控设施设备,以确保其财物及人员免受不法侵害。4.10.3如果乙方在使用商铺过程中被政府机关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司法处理或司法审判的,或被当地媒体进行负面报道的,或商铺内发生任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闹事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的,或商铺内出现火灾、水灾、中毒、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均视为乙方

14、未履行好上述管理责任及重大违约。2. 11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商户管理手册或相关管理规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4. 12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作为大唐天城商业管理服务人,有权对大唐天城及其区域内的所有商铺进行统一的商业管理服务。5. 2甲方有权制定和实施大唐天城商业管理公约及相关管理规定。5.1 对乙方不遵守商业管理公约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15、限期整改,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店铺有关基础配套设施和设备的供应或禁止有关使用(但乙方不得因此要求中止或减免支付有关费用)直至乙方相关违约被纠正至符合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计收违约金,有权提请出租人及大唐天城相关物业服务公司从乙方装修押金、其它押金或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并责令乙方重新补足。乙方拒不补足、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再次违反规定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5.2 在出现漏电、火灾、爆炸、水灾、溢水、水管爆裂、台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协助司法机关执行公务时,甲方或其雇员、代理人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打破商铺的门、窗或实施其它任何必要措施进入商铺和实施救助,或采取其它紧急避险措施,以争取控制灾害、事故或事件的继续蔓延,争取控制或降低乙方商铺、邻近商铺及大唐天城的损坏。该等情况下造成乙方财物损失的,甲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无需承担任何榻失赔偿责任。5.3 如果乙方请求甲方提供未列入第三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服务的,甲方有权另行收取相应的服务费。5.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概括地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的控股公司、关联公司,届时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换签合同或签订相关协议。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监督甲方的商业管理服务行为,亦可就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6.2 乙方可以就商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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