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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档案与证书管理程序文件1 目的规范学生档案及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及时办理、正确发放,向用人单位提供学生在校期间完整的档案材料。2 适用范围学生在校期间教育教学和培训的档案记载、递交相关资料和证书的办理与发放过程管理。3 职责3.1 院长负责审批毕业证书的验印文件。3.2 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审核各类培训证书的申办文件。3.3 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审查毕业生资格,办理和发放学生毕(结)业证书。3.4 各教学系负责组织学生档案材料的管理,学生毕业前向招就处移交毕业生的档案材料3.5 学生处负责学生证的办理,图书馆负责借书证的办理,各系部负责学生证和借书证的发放与回收;3.6 教务处
2、负责办理与发放船员专业培训证书及适任考试准考证。4 工作流程4.1 学生证、借书证的管理4.1.1 学生学籍注册后,各系部从学生处和图书馆领取本系部的学生证和借书证后,按班级向新入学的学生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4.1.2 学生处根据财务出具收取丢失学生证的学生所付的证书工本费证明后,为学生补办学生证,并做好补发记录。4.1.3 学生离校后,各系部做好对学生证、借书证的回收记录。4.2 毕业证书4.2.1 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根据学生成绩总表,对高职学生成绩及格以及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毕业班学生制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库,同时根据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提出对不及格学生的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处长审核、分管院领导
3、复核后,由院长最终审核和批准。4.2.2 学籍管理人员根据院长批准的电子注册名册,填写学历教育毕业生毕(结)业证书的相关项目,加盖学院印章和院长印章,到山东省教育厅办理电子注册手续。4.2.3 学籍管理人员到山东省教育厅领回已制作好的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登录证书编号。根据院长批示,对不及格的学生填写验印肄业证书或结业证明。4.2.4 毕业生待毕业实习完成后,由各系批改实习报告,成绩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合格后,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毕(结)业生培养费收缴情况、由教务处根据毕业生去向汇总表寄发毕(结)业证书。4.2.5 不及格学生结束在校的学习,可以向学院申请补考,经教务处安排补考及格后,学籍管理人员到
4、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有关手续。4.4 两年制航海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4.4.1 学生修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后,教务处汇总毕业学生名单,送教学副院长长审核,院长批准。4.4.2 教务处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办法,持潍坊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备案登记表到潍坊教育局办理毕业证书的申报手续,做好毕业证书制做、发放与保存工作。4.5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和适任证书4.5.1 学历班的学生参加专业培训考试成绩及格的,由教务处负责向主管海事机关办理并领取证书,在学生毕业时按学院要求登记、发放培训证书。4.5.2 社会培训学员的培训证书,由教务处申办并领取后转交培训处,由培训处负责对社会培训学员证书的发放。4.5.
5、3 学员培训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若本人无法领取,在校生的证书由教务处保存;社会培训学员的证书由培训处保存。4.4学生档案1.1.1 4.1学生报到后,各教学系将学生录取名册及学生个人材料建立档案袋。各系部按照学生处要求领回本系部学生的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存档范围包括:学生毕业派遣存根、毕业生登记表、入团入党资料、团证明及初(高)中时的档案材料、在校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年终考评、考试成绩等。1.1.2 4.2学生档案经学生处负责人及各系部负责人批准后,借档应在监督下查阅,严禁涂抹、添加、更换等变动档案的行为。1.1.3 4.3借档部门(人员)对借阅的档案必须严格保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严禁查阅
6、自己的档案。1.1.4 学生被退学或开除时,各教学系将其档案转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1.1.5 学生毕业时,招就处根据学生就业情况,负责将其档案转送用人单位,无法交用人单位或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档案,由招就处暂时保管半年,半年后由招就处转送相关部门。1.1.6 教务处和培训处及时建立学生培训档案,并在培训结束后,出具相应的船员培训证明。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的学员,不得出具培训证明。未取得船员培训证明的学历班学生由教务处安排其跟随下一级学生重修直至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方能报名考试;社会版学员由培训处安排其跟随其他培训班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方能报名考试。1.1.7 学生档案由各教学系专人维护和
7、保管,学生毕业前将毕业生档案经院长审核后交招就处。1.1.8 学生落实就业单位后,招就处将档案移交给就业单位,并做好交接记录。无法交用人单位或被用人单位退回的档案,由招就处暂时保管半年,半年后转送相关部门。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5.3 学生管理规定5.4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6 质量记录6.1 学生情况登记表SDHS-02-06-01 (各系部保存,3年)6.2 学生档案归档记录SDHS-02-06-02 (各系部保存,3年)6.3 学生档案归档及移交记录SDHS-02-06-03 (各系部保存,3年)6.4 学生证发放清单SDHS-02-06-04 (学生处保存,1年)6.7 毕业证书验印名单(教务处保存,长期)6.8 毕业生毕业证书寄发领取登记表SDHS0206.05 (教务处保存,1年)版本/版次:D/2生效日期:2015. 6.5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