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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X政安办【2023】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从即日起,开展全县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范围此次整治的重点对象为下列高层
2、建筑:1、2000年以前建成,建筑物高度大于24米的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2、2000年以前建成,建筑物高度大于27米的老旧高层住宅(含首层或者二层设置有商业网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3、建筑高度大于IOOm的超高层建筑;4、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高层公共建筑(含高层商住楼,不含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重点整治下列情形:(-)共性突出风险1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2 .违规进行
3、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3 .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4 .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5 .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6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7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8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影响使用。9 .未依法聘请具
4、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10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未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二)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突出风险1 .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2 .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3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4 .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三)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突出风险1 .电缆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2 .违规储存、经营、使用
5、易燃易爆危险品。3 .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4 .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5 .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燃气办可以结合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拓展整治范围,将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安置点等不放心不拖底高层建筑纳入整治范围。三、整治措施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联合检查行动。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建筑底数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对照台账和清单按照整改要
6、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灭火疏散逃生、畅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居民防火公约、燃气安全九提示宣传海报,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社区宣传栏、电梯轿厢广告等提示火灾风险;7月底前,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警示约谈会,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8月底前,指导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观看一次火灾案例警示片、开展一次
7、灭火疏散演练。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为加强住建系统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住建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总体负责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具体负责传达、收集上报信息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燃气办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
8、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会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五、时间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30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宣传发动。(二)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逐个地区、逐栋建筑排查检查,集中整治4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对照XX县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表(附件1)、XX县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
9、安全突出风险排查登记表(附件2)。(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六、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并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二)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结合职责分工,加强高层建筑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
10、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三)强化监督,严格问效。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四)完善机制,巩固提升。坚持源头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高层建筑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等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推进小结;2023年12月2日前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2023年7月2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统计表(附件3)、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情况整治台账(附件5)、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
11、计表(附件6)。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附件:1XX县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登记表2 .XX县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登记表3 .高层建筑统计表4 .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5 .高层建筑隐患排查情况整治台账6 .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XX县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表高层建筑名称:地址:类别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存在此类风险(V/X)1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2公共区域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3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
12、共用疏散楼梯。4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5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6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7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8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9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10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3、,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11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12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影响使用。13未依法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14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未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费格证书。突出风险具体情况描述XX县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排查登记表高层建筑名称:地址:类别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存在此类风险(V/X)1电缆
14、井内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2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3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4避难层(间)被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5分区消防供水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6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7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8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9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
15、。10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1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12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停用。1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影响使用。14未依法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1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未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或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突出风险具体情况描述高层建筑统计表排查底数(幢)建筑类别高度(H)H250米IOo米HW250米HWIOO米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高层住宅(幢)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混合体”高层建筑(幢)公共建筑(幢)住宅建筑(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