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603895 上传时间:2024-02-29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亲,该文档总共5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招标文件.docx(5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笫1页共54页第三部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衢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JYQZ2023022项目名称:衢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预算金额(元):单价60元,4000

2、00元最高限价(元):单价60元,4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衢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技术服务数量:约6500个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在衢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核查填报工作结束为止,如有特殊情况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3、录名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五、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

5、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可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

6、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衢江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项目J查填报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JJYQZ2023022项目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立详见公开招标公告。4投标文件组成包含资格证明文件、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报价文件一份。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注明: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和制作标书的CA锁。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6递交投标文件在止时间与递交比点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北京

7、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7开标时间与地法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8投标保证金无9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I1%,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合同开始履行,项目验收合格:常使用一年后无息退还中标人。10分包或转包(1)本项目不得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16同级采购监督隼理部门17服务费1、代理费、公证费(如有)按实收取。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5购代理机构付清。3、以上费用均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

8、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3 .采

9、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 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10、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6.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

11、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3.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

12、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M)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13、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2.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可以就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此作

14、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招标文件中特

15、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负责答复。(详见前附表相关规定)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