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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河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河区水务局2023年8月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事件分级21.5. 工作原则31.6. 应急预案42 .基本概况52. 1.自然地理53. 2.社会经济54. 3.供水厂站、管线55. 4.供水突发事件73 .组织机构与职责11. 1.指挥机构13. 2.办事机构24. 3.成员单位25. 4.现场指挥部56. 5.应急专家组57. 6.供水单位应急组织5.监测与预警74.1.监测71.2. 预警85 .应急处置115. 1.信息报告116. 2.先期处置117. 3.分级响应128. 4.处置措施139. 5.
2、新闻报道与发布1510. 6.应急结束166 .善后处置176. 1.修复重建177. 2.调查评估178. 3.善后处置177 .应急保障197. 1.应急队伍保障198. 2.物资保障199. 3.设施保障1910. 4.科技保障2011. 5.通讯保障2012. 6.资金保障208 .培训和演练218. 1.技术培训218. 2.应急演练219.附则221.责任与奖惩229.2.预案管理221总则1.1. 编制目的指导和应对宁河区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
3、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我区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宁河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区内因输水工程发生事故或者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I)水质污染事故;(2)盐酸、次氯酸钠
4、等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事故;(3)供水系统停运事故;(4)输配水工程爆管事故;(5)地震、台风、洪水、恐怖、战争等不可抗力;(6)其他影响供水系统、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1.4. 事件分级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HI级(较大)、W级(一般)四个等级。1.4.1. I级(特别重大)事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本区居民总人口的40%以上;(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本区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142级(重大)事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48h以
5、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本区居民总人口的30%40%;(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本区总供水范围的40%50%。143I级(较大)事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HI级(较大)供水突发事件:(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本区居民总人口的20%30%;(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本区总供水范围的30%40%。14.4.IV级(一般)事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48h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V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本区居民总人口的10%20%;(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本区总供水范围的20%30%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公众
6、。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避免或减少供水突发事件损失,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预防和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城市供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止供水生产事故发生。(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监控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人员的应急抢险
7、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1.6. 应急预案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供水单位应急预案。(1)区专项应急预案。宁河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各供水企业为应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2 .基本概况2.1. 自然地理宁河区位于天津市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854”至117o5537w,北纬39。0夕06至393601之间。北起还乡河、小新河汇流地带,邻河北省唐山市的玉田县、丰润区;南至永定新河、潮白河汇流地带,与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新区塘沽为界;西南傍永定新河、东南倚京山铁路;东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南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西连宝城区、武
8、清区。全区南北宽约49km,东西长约52km,总面积103Ikm2。2.2. 社会经济宁河区下辖15个街镇,分别是芦台街、桥北街、宁河镇、苗庄镇、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潘庄镇、造甲镇、七里海镇、大北镇、东棘坨镇、淮淀镇、俵口镇、廉庄镇,共270个村民委员会,34个居民委员会。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312.7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5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9.5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5.6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8.8:35.0:562。2023年末户籍人口41.07万人。2.3. 供水厂站、管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河区境内共有供水厂站16座,包括净水厂6座、配水厂1
9、0座。(1)供水厂站6座净水厂:分别为芦台一水厂、芦台二水厂、芦台三水厂、芦台四水厂、宁河区地表水厂、潘庄工业区水厂。宁河区地表水厂、潘庄工业区水厂供水水源为引滦、南水北调中线,分别负责宁河城区、大北镇及潘庄工业区的常规供水。芦台一水厂、芦台二水厂、芦台三水厂、芦台四水厂供水水源为地下水,规划为宁河区应急供水水厂。10座配水厂:分别为造甲配水厂、七里海配水厂、东棘坨配水厂、廉庄配水厂、苗庄配水厂、板桥配水厂、丰台配水厂、岳龙配水厂、宁河配水厂、现代产业区配水厂。宁河区供水厂站情况详见附件Io(2)供水管线宁河境内有输水管道36.5km,分别为:南水北调入宁汉干线,长26.1km,由宝宁交界至宝
10、芦公路,为直径180Omm球墨铸铁管;南水北调入宁汉管线宁河水厂支线,长9.7km,由朝阳村至大尹村,为直径1600mm球墨铸铁管;潘庄工业区水厂进水管,长0.7km,由水厂路至潘庄工业区水厂,为直径40OmmPE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河区境内共有直径IOOmm以上配水管线761731km,共涉及6家供水企业,分别为天津市宁河区首创供水有限公司121.57km,天津市宁河区海源达供水公司247.09km,天津市宁河区丰源达供水公司270.49km,天津市宁河区宁源达供水公司70.261km,天津市宁河区浩润水业有限公司43.14km,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公司9.18kmo
11、宁河区供水管线(输水管线、配水管线)情况详见附件2、附件3。2.4. 供水突发事件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其划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2.4.1 .自然灾害(1)连续出现干旱年,外调水不能满足正常供水。(2)地震、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毁损等。2.4.2 .工程事故(1)战争、恐怖活动等导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坏,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等。(2)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大范围供水压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导致供水中断。(3)供水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
12、火灾、爆炸、倒塌、液氯严重泄露等。(4)城市供水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遭受入侵、失控或毁坏。243.公共卫生事件(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咸潮入侵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毒剂、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影响城市正常供水。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指挥机构(1)成立宁河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供水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宁河区发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由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供水设
13、施应急抢险工作;在区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重大及以上级别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处置工作。各街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人员救治、交通疏导、群众安置、维护稳定、桶装水瓶装水供应和排水等工作。(2)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制定、完善和实施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情况,研究提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供水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3.2. 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3.3. 办事机构(1)区指挥部下设宁河区
14、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宁河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宁河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供水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33.成员单位(1)区水务局:负责制定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制度;监测、接收城市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指导、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组织和督导各街镇、各供水单位制定、完
15、善开展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2)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供水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3)区新闻中心: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宣传报导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经区指挥部审定的供水突发事件动态,做好相关声像资料的汇编和保存工作。(4)区发改委:按照区指挥部要求和工作需要,启动宁河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异常波动监测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价格监测,为重要民生商品保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5)区商务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桶装水、瓶装水的调拨供应。(6)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7)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并督促使用。(8)区民政局:负责对遭受供水突发事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受灾群众给予救助。(9)区应急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