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XX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XX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河南XX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院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
2、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我院的高校国家助学金地方分担部分由省财政负担。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第三条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我院的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1档每生每年4000元,2档每生每年3000元,3档每生每年2000元。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三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第五条每年4月底前,我院将专科在校生数上报至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委托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我院报送的学生数进行审核,并提出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5月底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省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的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后,报财政部、教育部。第六条每年9月1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我院。第四章申请与评审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第九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第十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
4、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十一条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我院于每年11月X日前,将我院当年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备案。第五章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我院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第十三条我院将按照财政厅、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第十四条我院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第十六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