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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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及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工程咨询、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术语和定义略4污染物与污染负荷4.1 污染物来源与特征1 .1.1玻璃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与节点、污染物类型及特征见表Io按照来源可分为窑炉烟气和

2、其他工艺废气两大类。4 .12熔化工序产生的窑炉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SO2及少量的氯化氢(HC1)和氟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不同燃料的平板玻璃熔化工序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初始浓度参见表2。表1玻璃工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及特征生产单元生产工艺产排污节点主要污染物平板玻璃生产线原料破碎系统破碎、筛分、输送颗粒物备料与储存系统装卸、输送、储存颗粒物配料系统配料、输送颗粒物切裁工序及碎玻璃系统破碎、输送颗粒物熔化工序熔化SO2、NOo颗粒物、HC1,氟化物,部分特殊玻璃还需关注重金属汞、镉、铭、碑、铅、银等及其化合物浮法玻璃成型工序在线镀膜在线镀膜颗粒物、HC1、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

3、平板玻璃生产燃料供应煤制气储存、输送颗粒物、硫化氢重油、煤焦油储存、输送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焦破碎、研磨、筛分、输送颗粒物公用单元液氨/氨水储存、输送氨气表2平板玻璃熔窑不同燃料大气污染物初始浓度单位:mgm3燃料颗粒物初始浓度SO?初始浓度NoX初始浓度天然气(空气燃烧)3006002700天然气(纯氧燃烧)100100700煤制气、焦炉煤气4008003000重油、煤焦油50030002200石油焦1500450035004.2污染负荷4.2.1现有工程废气排放量应通过实际测量确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废气排放量可通过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法确定。4.2.2现有工程应对废

4、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进行实际测量,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通过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的实测数据,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法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4.2.3应考虑生产工艺波动性、类比或参考数据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设计裕量,保证在污染负荷最大、最不利情况下废气治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4. 2.4系统处理风量、引风机风量的设计与选型均应以工况风量进行计算。性能测试和检测结果应按标准状态进行核算。5总体要求5. 1一般规定5.1.1 玻璃制造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做好污染物的源头减排和过程控制。5.1.2 治理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

5、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与管理的规定。5.13治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1.4治理后的废气排放应符合GB26453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的规定。5.1.5玻璃制造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氨、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26453的相关规定。5.16对治理工程产生的废水(液)、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保温材料等)、噪声等应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5.1.7玻璃制造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

6、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置符合GB15562.1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源)标志。5.2源头控制5.2.1 宜使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清洁燃料,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选用电或天然气。5.2.2 加强物料制备过程中无组织扬尘的管控,建设封闭料场,宜采用封闭运输装置等方式控制开放/半开放空间物料堆存、转运等操作过程中的扬尘。5.2.3采用纯氧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降低熔窑废气NOx的初始浓度。5.2.4控制玻璃熔窑内压力波动范围,减少燃烧烟气的外溢。5.3工程规模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合理配套,设计年限与自控水平应与主体工艺相一致。5.4工程构成5.4.1治理工程

7、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5.4.2窑炉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主体治理设施(除尘、脱硫、脱硝)、风机与废气排放系统。5.4.3其他工艺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备、风机与废气排放系统。5.4.4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暖通/消防系统等。5.5平面布置1.1.1 1治理工程平面布置应与主体工艺布局相协调,并符合GB50187、GB50435等相关规定。1.1.2 治理工程应遵循降低环境影响、节能降耗、方便施工与运行维护的原则,布局紧凑、合理。1.1.3 治理工程应考虑主导风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宜布置在周边居住区及厂内生活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应考虑

8、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及厂内工作环境的影响,设置必要的噪声防护距离。5. 5.4治理工程应遵守安全生产与消防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6. 5.5脱硝用还原剂区可布置于厂区内,也可布置于厂区外。还原剂区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5.5.6 还原剂区的设备宜室外布置,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遮阳棚的结构应避免形成可集聚气体的死角。5.5.7 当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时,绝热分解室或水解反应器可布置在还原剂区或就近布置在反应器区。5.5.8脱硫吸收塔宜布置在烟囱附近。浆液循环泵应紧邻吸收塔布置。吸收剂制备及脱硫副产品处理场地宜在吸收塔附近集中布置,或结合工艺流程和

9、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5.5.9脱硫吸收剂卸料及贮存场所、副产物储存场所宜布置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且应靠近主要运输通道。1.5. 10湿法脱硫事故浆液池或事故浆液箱、石膏脱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的位置应考虑多套装置共用的方便。5. 5.11脱硫吸收剂运输应考虑防潮、防洒落和防扬尘等措施。6工艺设计6. 1一般规定6.1.1 治理工艺设计应本着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废气来源、气量规模、负荷变化、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废气性质(温度、湿度、压力等)、排放要求、投资费用与运行成本、二次污染、安全性、平面布置、使用年限等因素,选择确定治理工艺、技术与装备。对于新技术的应用,

10、应进行充分论证。6.1.2治理工程应注意节能设计和绿色设计,充分考虑与生产工艺的协调性。6.1.3治理工程应与玻璃生产工艺相适应,对产生废气的设备、工位等进行系统收集和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6.14治理工艺应综合考虑不同净化单元间的协同作用。6.1.5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均不宜设置烟气旁路。6.2工艺选择6.2.1玻璃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技术是指除尘、脱硝、脱硫等单项或组合技术,主要包括静电除尘(高温、低温)、布袋除尘、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CR脱硝)、湿法脱硫(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等)、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等)以及烟气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等。6.2.2对于物料制备

11、过程收集的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的控制通常采用布袋除尘工艺。6.2.3在线镀膜尾气一般可采用“低温冷凝+碱液吸收”或“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工艺。6.2.4对于熔窑烟气污染治理应根据产品、工艺、燃料和排放标准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和安全性评价,确定治理工艺路线。治理技术选择参见HJ2305。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治理工艺技术组合见表3,具体工艺流程见图USCR脱硝塔330C-3500a)静电除尘+SCR脱硝+湿式脱硫+湿式电除尘工艺流程图b)静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流程图表3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治理工艺技术组合序号技术组合适用燃料1高温电除尘aSCR脱硝+湿法脱

12、硫+湿式电除尘天然气、煤制气、重油、石油焦、焦炉煤气2SCR脱硝+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天然气、煤制气、重油/煤焦油、焦炉煤气3高温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天然气、煤制气、重油、石油焦、焦炉煤气4SCR脱硝+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天然气、煤制气、重油、焦炉煤气5烟气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天然气、低硫重油a除尘效率的设计需综合考虑对SCR脱硝的影响和达标排放要求。C)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工艺流程图注:图中虚线方框代表可选技术。图1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6.2.5玻璃生产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其他适宜的处理工艺。6.3工艺设

13、计要求6.3.1脱硝系统工艺设计6.3.1.1脱硝系统工艺设计应符合HJ562的要求。6.3.1.2由于定期检修的需求,脱硝系统应设置备用。通常每两条或三条生产线备用一套。6.3.1.3在满足催化剂设计装入量的情况下,脱硝效率不得低于80%o6.3.1.4氨逃逸浓度宜小于2.5mgm3,SO2/SO3转化率应不大于1%。6.3.1.5脱硝系统的烟气压降宜小于1400Pa,系统漏风率宜小于1%。6.3.1.6还原剂区应安装相应的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储罐安全附件、急救设施设备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6.317当厂内有液氨源时,可根据氨气用量选用液氨-氨气作为还原剂,

14、扩建、改造原液氨存储系统或新建气化系统。在实际设计中需校核液氨存储量,储罐容量应满足设计工况耗量3d连续运行需求。6.3.1.8液氨扩增设备宜集中布置在原有氨区范围内,并满足安全规范要求。6.3.1.9采用尿素制氨系统时,尿素溶解罐宜布置在室内,各设备间的连接管道应伴热保温;所有与尿素溶液相接触的设备、管道等均应采用不锈钢材料。6.3.1.10氨站应设防晒及喷淋措施,喷淋设施应考虑工程所在地冬季气温因素。6.3.1.11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时,宜采用质量浓度为20%25%的氨水溶液,存储容量不小于3d设计工况用量。6.3.1.12承压液氨或氨气输送用管道应符合GB/T20801有关规定,所有可能

15、与氨接触的管道、管件、阀门等部件均应严格禁铜。液氨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其设计应符合SH/T3007的有关规定。6.3.1.13反应器内催化剂迎面平均烟气流速的设计应满足催化剂的性能要求,一般取4ms6ms6.3.1.14反应器平面尺寸应根据烟气流速确定,并根据催化剂模块大小及布置方式进行调整。反应器有效高度应根据模块高度、模块层数、层间净高、吹灰装置、烟气整流格栅、催化剂备用层高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6.3.1.15反应器侧壁对应催化剂部位应设置催化剂装载门和人孔。6.3.1.16催化剂形式、催化剂中各活性成分含量以及催化剂用量一般应根据具体烟气工况、灰质特性和脱硝效率确定。6.3.1.17催化剂模块应设计可有效防止烟气短路的密封,密封的寿命不低于催化剂的寿命6.3118氨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喷射系统应采用喷氨格栅,宜设计静态混合器。喷射系统应具有均匀稳定的流量特性,并设置独立的流量控制和测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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