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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处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后勤处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邮电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及规定,结合后勤处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建立健全后勤处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实行逐级安全负责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第四条后勤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后勤处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处长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各位副处长担任,后勤处机关科室的科长及各中心主任
2、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后勤处质量检查科(以下简称质检科)。第五条各中心成立安全工作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各位副主任担任(没有中心副主任的由主任助理担任),主任助理和部门主任(经理)为小组成员,各中心设立若干名安全员,履行所辖区域口常安全管理职责。中心也可根据情况成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履行本中心口常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后勤处组建义务消防队,成员由物业中心10人、餐饮中心10人组成,队长由物业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副队长由餐饮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义务消防队听从后勤处安全领导小组派遣,承担后勤处消防救援任务。南校区后勤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第七条各中心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3、安全员名单、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要报后勤处质检科备案。第三章安全工作职责第八条后勤处处长为后勤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后勤处分管安全工作副处长对后勤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后勤处各位副处长对所分管中心的安全工作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中心主任、机关科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中心分管安全工作副主任和各位副主任、主任助理对本中心及相应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员对领导指派区域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第九条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后勒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中心的各项管理制
4、度及工作规范要求等,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原则,履行安全职责。第十条后勤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二)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要求;(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四)组织后勤处安全教育培训;(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六)处理涉及安全的重要问题。第十一条质检科在后勤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后勤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后勤处各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对各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三)组织调查
5、各类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四)收集各中心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五)受理各中心对安全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六)负责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进行年终总结,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七)落实后勤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各中心安全工作小组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及后勤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二)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工作测评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本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年终总结,向后勤处质检科提交书面报告;(三)制定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确定本单位
6、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过程;(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掌握本岗的安全操作技能;(六)在与承包、承租经营户订立的合同中,要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要对承包、承租方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七)落实后勤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第十三条安全员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对责任区域的日常安全工作负有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的责任,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对所辖
7、安全检查责任区域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等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或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训练;(四)熟悉安全器材的存放地点、状况、使用方法。第十四条员工履行下列安全职责:(-)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责任负责;(-)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产品。第十五条每年年初,后勤处处长与分管安全的副处长、各位副处长、各中心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各中心主任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或保证书,保证安全工作的逐级落实。第
8、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六条各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出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有安全责任、人人对安全认真负责的局面。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工伤事故、防交通事故等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三)了解、分析、通报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第十七条安全教育重点包括:(一)防火安全: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能,对重要工作场所要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二)防盗安全:各单位要
9、加强对管理范围内的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库房、员工宿舍的管理与防护,涉及财务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量。(三)危险品安全:对于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有毒物品、有腐蚀性物品要专库专人管理,严格发放手续,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剩余物品要及时如数交回。(四)生产和设备安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人身伤害,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配电设施、电梯、机动车等)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工作。(五)食品卫生安全:从事餐饮及食品服务的单位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
10、把进货关,严禁出售不合格或过期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六)交通安全: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特别是禁止酒后驾车、非司机开车、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七)安全值班:各单位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第五章安全检查和整改第十八条各中心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日程。在做好常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措施。第十九条各中心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第二十条后勤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安全
11、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学期放假前、每学期开学前、国家法定节日前。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其检查内容为:(一)各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二)各中心假期值班安排情况;(三)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四)已被确定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五)安全设施齐备有效情况和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六)中心安全自查记录。第二十条中心安全工作小组在每学期放假前、每学期开学前、国家法定节日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要根据后勤处或本中心的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安全检查,除上述要求外,要保证每月至少对所负责的工作区域全面检查一次。各中心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及部门主任对本中心的相应重点防控部位
12、和重点防控环节等要每周检查一次。各级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二)值班人员是否到位;(三)各岗位人员执行安全规定的情况;(四)突发事件的预案及准备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是否齐备、有效;(六)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七)设备、机械、车辆有无安全隐患;(A)用水、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九)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标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I )餐饮、食品营销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制作、储运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盗、防毒措施是否落实;(十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使
13、用与管理情况;(十二)现金、票据管理情况;(十三)安全工作是否还存有其他漏洞,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或措施;(十四)检查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负责或督促整改。第二十二条各岗位的安全员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应当每日巡查,尤其是对所辖安全检查责任区域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等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有关人员反映,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跟踪解决安全隐患。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第二十四条 各心要建立安全隐患及整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全面反映安全管理情况。第六章安全防控重点部位第二十五条后勤处将下列部位列为安全防控重点部位:(一)各餐厅防控重点:防火、
14、防食物中毒、防燃气泄漏、防意外伤害、技防系统等。(-)科学会堂防控重点:防火、防人员踩踏、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安全用电、安全疏散通道等。(三)车库与车辆、库房防控重点:防火、防盗、车辆的安全检查与安全运行等。(四)供水、供电、燃气锅炉、供热设备设施、压力容器设备设施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防控重点: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用电、防污染(包括防投毒等)等。(五)地下使用空间、员工集体宿舍防控重点:防火、防水、安全用电(防违章用电等)、防盗、安全疏散通道、监测报警系统的安全运行等。(六)幼儿园防控重点:防火、防水、安全用电、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器材设施的安全可靠、监测报警系统的安全运
15、行。(七)校内超市防控重点:防食物中毒、防火、安全用电、防意外伤害、安全疏散通道等。(八)消防中控室防控重点:防安全监测与处理工作不到位(包括防人员脱岗、擅离职守等)。(九)各教学楼防控重点: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空调等设施的安全运行、防人员踩踏、安全疏散通道、垃圾的及时处理等。(十)配电室防控重点:防火、防水、安全用电、防人员脱岗、擅离职守、安全送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等。(十一)邮局、处财务室防控重点:防火、防盗、防抢、监测报警系统的安全运行等。(十二)后勤处机关防控重点:防火、安全用电等。第二十六条涉及防控重点部位的中心除履行安全职责外,还必须针对防控重点部位做好如工作:(一)确定安全责任人及职责;(二)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四)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第七章奖罚第二十七条后勤处设立安全奖,对于能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安全工作到位,并且一年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测评在90分(含)以上的中心,年终予以表